顯示具有 雜記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雜記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星期六, 9月 08, 2012

給自己一個「善終」的機會

八月中旬某長輩住進加護病房(ICU),理所當然地經歷了一番肉體折騰。兩週後他情況不妙,於是我又奔去醫院探視,而這不禁令我回想起六年半前,老媽臨終時被氣切插管所受的活罪。當時老媽的意識還很清楚,她向醫師點頭表示願意接受氣切,並隨即住進ICU,而結果就是,她必須待在溫度過低的空間內,在沒有家屬陪伴的情況下孤零零地走向死亡。

老媽自己做了選擇,那是無比的勇氣,也是無比的體貼。如果當時的決定權在我,我肯定會礙於自己捨不得、放不下的私心和親友的眼光而簽下急救同意書,另一方面卻心疼受苦的人是她而內疚不已。因為我不得不去想,如果老媽的健康幾乎不可能恢復,我有什麼權利剝奪她的「善終」而硬是留人?但當時老媽顯然還想拼拼看,因此她接受了可怕的心肺復甦術(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應該說,她是我見過最勇敢的人。

作為現代人,身上插滿管子死在加護病房裡似乎稀鬆平常,但我一點都不想這樣嚥氣。我寧可接受「孤獨死」,也不願變成只靠機器維生的活死人。我不怕死,但我怕痛。意識還在卻哪兒也去不了簡直就是惡夢。偏偏,這種急救方式很多時候延長的只是死亡的過程,而非真正的「人生」。

出發前往探視前,我心想,萬一自己出了什麼事被送進ICU,我絕對不要被氣切插管,請直接讓我回母船就好,說著便在噗浪上傳達了這樣的心聲。幾位噗友看到後表示認同,還有人希望健保卡能註記自己不接受CPR的決定。我搜尋後發現,原來健保IC卡早就有註記DNR的功能了,只是我一直不知道。

DNR的意思是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 resuscitation)。台灣早在2000年即已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立法,這意味著我們可以在健康且意識清楚的時候,決定自己臨終前是否接受CPR,而不是等到陷入昏迷之後,才將這個可能讓自己更痛苦的決定,丟給焦急又無助的家屬去承擔。所以我二話不說馬上列印了「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打算簽署後直接送去就在我家附近的「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位於「安寧療護教育示範中心」的二樓,建築物離淡水竹圍馬偕醫院只有幾步之遙,我直接走去送件比我走去郵局寄件還近。網站上說,意願書的欄位除了簽署人的個人資料外,還需要兩名「在場見證人」簽署。如果簽署人未成年,那麼「法定代理人」也要簽署。倘若有「醫療委任代理人」,則他除了簽署之外還必須附上「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坦白說,這些說明我是有看沒有懂,而去電詢問的結果是,「醫療委任代理人」不必填寫,只要找到兩名「在場見證人」簽署即可。送件後的二十個工作天,可以到任何一家健保醫院更新自己的健保IC卡,如此一來DNR的意願就會被下載到IC卡內註記。本週一我已經成功完成送件,十月初我就可以去刷卡確認了。換言之,我幾乎已經為自己的「善終」做好了準備。

不過要特別強調的是,簽了DNR不代表醫院就不對簽署人施行急救。一般的非未期病患,醫師仍會盡力搶救,只有當病患經過兩名醫師的判定,確認已無救治意義時才會依其DNR的意願放棄進行CPR。其次,簽下DNR後是可以反悔的,只要以書面表示「取消將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然後附上身分證字號和親筆簽名寄回協會即可。依法病人的意願高於家屬的意願,但我不確定如果家屬不顧簽署人的DNR意願執意要急救的話,擔心被家屬控告的醫護人員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


(沒錯,它沒有聲音,你的喇叭沒壞)

從上面這段影片中可以得知,台灣的氣切插管率和葉克膜的使用率舉世第一,但某些無效的醫療卻造成了健保資源的大量浪費。有些是因為家屬捨不得放手;有些是因為有了健保給付,醫藥費用不高於是姑且救救看(註1);有些是病患並未預立DNR意願書,導致沒有家屬願意承擔放手不救的責任;有些是醫師擔心被家屬控告,因此採取了其實對病人沒有好處的防禦性醫療。

不過最可惡的是有家屬為了得到病患的月退俸,把病患丟在醫院裡儘可能地延長壽命,因為健保的住院費用遠比在家請看護或送進安養中心來得便宜。影片訪談中,陽明醫院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轉述的一段話令人十分難過,她說有家屬告訴醫護人員,之所以把意識不清的退休校長老爸長期丟在慢性呼吸照顧病房裡,是因為「我爸爸一個月月退俸有八萬多,我扣掉這個醫院的兩萬五,我們還有剩下。我爸躺在那兒,賺得還比我多。」這種對待病患的方式顯然沒有愛的成份。

2007年衛生署的安寧宣導新聞稿上有這麼一段話:「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親人,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也許把意識不清的老爸當生財工具的人在生活上有其難處,但我真的替那位老爸感到悲哀。如果他有事先簽署DNR意願書,應當就不至於被如此對待。

有網友推薦我讀由台大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黃勝堅(人稱「堅叔」)所寫的《生死謎藏》這本書。它的簡介上寫著:
對回天乏術的末期病人來說,要的不是CURE(治癒),而是CARE(照護),CURE和CARE,雖然只有一個字母不同,U和A之差,但醫師能做到的,是預防病人最後的痛苦,盡量幫忙善終。

雖然很多人說,現在的醫療是器官化、疾病化,但別忘記,最後必須回歸到「人」的身上,醫師不是在照顧器官、不是在照顧疾病,而是應該在照顧「人」!


看了黃醫師的受訪影片後我很感動,於是我又找了更多影片來看。從下面這段訪談中我了解到,原來台灣目前的法律是,一旦病患被急救插管了,即便不太有機會救活,想撤掉管子、關掉呼吸器求個善終卻是難上加難,因為必須有兩名醫師判定病患是生命未期,而且家屬三代都必須簽署同意書,再加上醫院倫理委員會的通過才算數。

也就是說,一位老人家光是要把家屬三代的簽名湊齊可能就得大費周章,萬一他的子孫遍及海內外,那更是成了一項不可能的任務。於是只要管子插了下去,它就得一路插到往生才能拔除。然而,如果面對的是已簽署DNR意願書的病患,醫師們反倒可以適時且合法地撤除這些折騰人的維生機器,讓生不如死的病患可以安詳離世。


黃醫師說,「有機會,拼救命;沒機會,拼尊嚴。」但在目前的法律規範和一般國人避談死亡的社會氛圍下,想拼尊嚴恐怕還是靠自己最有保障。黃醫師在受訪時表示,妻子曾問他為何要簽署,他說因為他愛她。試想,如果屆時這個決定是否急救的重擔落在妻子身上,她將承受多麼大的煎熬,如果決定不救,她事後又得遭受多少蜚短流長。所以,趁自己還健康、意識還清楚的時候先把DNR意願書簽一簽,無疑是最體貼配偶及家屬的舉動。

我很高與我已經簽署了DNR意願書,如果你和我一樣後知後覺,現在去簽還來得及,就當做是送給家人一份珍貴的禮物吧!

註:台大醫院針對一百名緊急CPR的患者進行統計,發現以葉克膜救活病患的成功率僅26%,每人平均花費四百七十五萬元,平均只延長三十天的壽命。另一則2012年4月30日的相關報導是:「葉克膜遭濫用 明起健保不給付」。

噗浪討論網頁:http://www.plurk.com/p/h8q7or

星期一, 3月 21, 2011

我的防災求生包「裝箱文」

最近暴忙,時間表排得滿滿滿。偏偏我老公上週住院五天,這期間我白天送飯,晚上趕工,週六下午他終於出院,但才休息一會兒,我們便外出採買防災物資。我心想我列了防災求生物品清單,總不能光說不練,於是硬是抽出空檔將防災物品給搞定了至少八成。

我家的防災物品分為兩類,一類是外頭有災難發生但我們出不了門時,躲在家裡幾天也餓不死的食品。一類是萬一必須外出逃難時,防災求生包裡必備的關鍵物品。所以我們先是去了一趟家樂福,接著又去了一趟登山用品店。我很訝異像家樂福這類型的大賣場,至今仍未推出防災專區。我的意思是平日也就罷了,但在民眾內心不安,防災物品需求倍增之際,他們竟沒有順勢推出這相關商品的專區,莫非是傳說中的「台灣魂」作遂?

坊間的泡麵絕大多數只能保存六個月,要充當能夠長時間保存的「非常食」並不合適。我在家樂福盯著貨架看了老半天,勉強挑了一些能保存至明年初的台製營養口糧、高熱量的玉米罐頭和Snickers巧克力棒,還有一包能保存到後年初的家庭號牛奶糖,另外就是一些能保存兩年的沖泡式營養飲品。

大賣場乏善可陳,我只好加碼網購能保存八個月的慈濟香積飯,急難時只要以120cc的熱水攪拌並等待二十分鐘即可食用(但是沖冷水則大約需要等一小時 XD),免得躲在家裡避難時只有餅乾和泡麵可吃。但以上物品的保存期限都比不上美國製的Mainstay防災口糧,它不僅能保存五年,2400型的一小包便足夠供給兩人一天三餐的熱量。所以我打算跟網拍賣家訂購一些,只不過目前還沒到貨。


香積飯有六種口味,但目前紅豆飯口味缺貨,因為全部送去日本賑災了。

講到飲用水,一般的瓶裝礦泉水大多只能保存一年至十八個月不等。不過水很重(我去年夏天去埃及時揹水揹到很心酸),往外逃難時不太可能揹太多瓶,因此流落至荒效野外時,除了用淨水片或過濾器將髒水處理至可生飲的程度之外,大概也只能指望Mainstay的小包裝飲用水吧!這種包裝水一小包為125ml,可以擺上五年。網拍賣家六十包賣六百九,我有考慮入手備用。


左為口糧,右為小包裝飲用水。圖片取材自officialhurricanesurvivalkits.com

除了飲食,防災救難工具也萬不可少。我在登山用品店買了不少東西,其中價格較高的是多功能瑞士刀。我大學時代有一支十一用的瑞士刀,可是後來弄丟了。幾年前老公也買了一支十六用的瑞士刀,可是也弄丟了。所以這回我索性一次買兩支,一人一支。基本上,我所有的防災物品都是採買兩人份。

功能最陽春的瑞士小刀大概只適合剪剪指甲,但我個人認為十一用以上的款式已經足夠充當防災工具,因為一字和十字起子、鑷子、小刀、開瓶器、開罐器…之類的功能幾乎都含括在內。我自己則是偏愛附有小剪刀的款式,而且我買的那款還有鉤子。至於老公的那款則是多了鉗子、鑽子、穿線器和電線剝皮器。


我也買了哨子、螢光棒和保暖毯。哨子一般分高音哨和低音哨,店家說高音哨吹起來較不費力,適合急難時使用。螢光棒在必要時可引起救難人員的注意,一根在三十元上下,而保暖毯即一般所謂的太空錫箔避難毯,目前市面上的產品多為中國製,售價在一百元左右。


溫度計和指北針也是必備工具,我買了二合一的款式,售價四百五。坊間有非常便宜的產品,只要幾十元就能買到,但店裡賣給登山客使用的高檔貨則接近千元。我想這種東西還是不要買廉價品比較好,免得真要派上用場時它卻擺爛那就糟了。

另一項物品是頭燈。或許有人會問,有手電筒不就得了,有手搖發電的功能更好。但我家有三隻宅貓,逃難時勢必得拎著走或推著走,實在沒有餘裕空出手來拿手電筒,因此可調節亮度的LED頭燈最適合我家的人類使用。店裡的頭燈貴的要兩千多,便宜的只要三百多,我挑了一款四百五的,吃四號電池。


逃難時若是有物品需要綑綁或是有人不幸落水,繩索也是必要工具。我原本的清單上列的是五公尺長度,這是參酌多份防災物品清單所得到的結果,但店家表示至少要十至二十公尺長才堪用。由於我不想增加太多重量,因此決定買一公尺二十八元的款式,一綑共十公尺長。

還有一款我打算訂購但工廠尚在製作中的是「太陽能收音機/手搖照明/警報/手機充電器」,這類型的產品多數沒有附加手機充電的功能,因此這一款特別引起我的注意。只不過它只支援傳統幾家大廠的手機,智慧型手機貌似必須額外購買電源器。還好我的手機一向走low-tech路線,直接插孔即可手搖充電。

最後是防水袋。以上這些物品,連同隨身護理包、免洗褲、輕便型雨衣、暖暖包、盥洗用品、溼紙巾、衛生紙/棉、三號與四號電池、大小塑膠袋、分裝用夾鍊袋、毛巾、餐具、打火機、火種(我沒有買打火石)…等,最好是全部裝進防水袋裡以免進水受潮。我挑的是十公升容量的單肩揹防水袋,黃色款最醒目,而且袋身還有一塊透明材質,方便檢視內容物。重點是它可以當作浮筒使用,萬一掉進水裡至少還能救自己一命。店家的售價是四百九。


以下就是我的防災求生包裝箱前與裝箱後的樣子:


這些是內容物(不含湊熱鬧的肥貓小舞),目前尚欠缺貨中的手搖式多功能收音機。


這是印在防水袋口的使用說明圖:先摺一次,將空氣擠出,再三摺後扣上扣帶即可。


裝好之後就長這付尊容。我把逃難時隨時需要檢視的溫度計指北針掛在袋外。
我和老公一人一袋,但各自加上了識別小物。這袋是他的,他袋內的口糧比較多。

接下來我得把缺少的物品補齊,並且想清楚要如何在逃難狀態下一次帶走三隻宅貓。災難來臨時,家人是一定要全部拎著走的。

噗浪討論網頁:http://www.plurk.com/p/ba1j9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