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11, 2011

人死後最好只留下愛與現金

週六下午我又捐出一大箱雜物,繼續朝「家徒四壁」的理想邁進。有人問我:「怎麼你家的雜物好像清不完吶?」我的回答是,「每隔一段時間,我對雜物的標準都不同。當時認為不是雜物的,如今也成了雜物。基本上只要是看不順眼、用不上的,全部都是雜物。」那人又問我:「那麼當時認為是雜物的,現在會不會覺得其實應該保留呢?」嗯,坦白說我還不曾後悔捐出任何物品,包括那部以五萬五入手卻用不到三次的Canon攝影機。

最近我領悟到一件事:人死後最好只留下「愛」與「現金」,否則多數只會造成繼承者的困擾。往生者的遺物總是成為別人的負擔,不管是空間上的,或是心理上的。我自己就有過同樣的經驗,而且深受其苦。老媽的遺物我處理了五年多都處理不完,每次處理都是一次糾心。她往生後的前半年我只能勉強處理傢俱、家電、書籍和衣物,漸漸地才能處理重要文件與大量的照片,然後才是她的常用物品。

我將她的醫療器材和用品捐給創世運用,將她的大量衣物捐給慈濟義賣,將她的傢俱家電分送給她的友人,將她的大量書籍分送給她的學生,將她的幾台骨董相機送給熱愛相機的學長,將她的鍋碗瓢盆送給剛離家獨居的朋友,將她的傢飾品、風水寶物和雜貨捐給光仁義賣,將她收藏的郵票和古錢拿去牯嶺街變現(花了三天仔細分類才換回六千多元),並將她的大批照片和文件一一掃瞄建檔,然後送進碎紙機…。這個漫長的作業至今仍是進行式,因為我不想隨便處理她的物品。

雖然過去幾年我清掉了數量龐大的雜物,但最棘手的物品卻一直留在屋內,老媽的部份收藏品和外婆遺留給她的書法字畫,至今仍讓我傷透腦筋。即便收納地再完美,但只要想到它們仍佔據屋內的一角,我就覺得快要窒息,一如東尼瀧谷,村上春樹短篇小說《東尼瀧谷》中的主人翁。這位插畫家被迫處理老婆遺留下來的大量名牌服飾,在終於忍痛請二手業者處理掉之後,卻又遭逢父喪,而獨居老爸遺留下來的上萬張黑膠唱片,則是再度壓垮了他的生活。


這個故事曾被導演市川隼改拍成同名電影。我看著畫面中滿坑滿谷的遺物,不免聯想到自己的處境。一方面是那種無法平靜面對親人遺物的心情,一方面是對於能夠妥善處理的缺乏信心與無能為力。想清除會覺得對不起往生者,非要留到一定時日才能下定決心。真要開始處理又擔心錯估或是賤賣了往生者的物品,於是又是一陣心理煎熬和自責的預演。這個過程無疑令人身心俱疲。

上週六我終於再也無法忍受抽屜裡那只滿天星蠔式鑽錶。剛接手時基於疼惜老媽遺物的心情,花了一萬二將這隻俗氣的名錶送去保養,鐘錶行老闆還依我的腕圍將K金錶帶改短,但其實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戴它。事實上,這只錶俗氣到就連老媽自己都沒戴過。在我的記憶中,老媽和這只手錶沒有連結。想到有樣「無用」的雜物杵在家裡,我就覺得難受,於是我造訪了幾家名錶交換中心和當鋪。幾位老闆異口同聲地說它只有機芯是原廠的,外殼和錶帶全是仿的,這種錶我花錢保養是被鐘錶行給騙了,他們說:「就算送回原廠保養都不用花到一萬二。」

那一萬二我五年前就花下去了,心痛也無繼於事。我哀傷的是,當時老媽不知道是不是也被人騙了,無論她是自己買的,還是別人把那只錶當成真品虛情假意送給她的。可是這種事情再想下去只是徒增困擾,所以我在哀傷之餘,毅然將它脫手。名錶交換中心表示會以「殺肉」的方式將它處理掉,只是我並不特別感到遺憾。就這樣,家裡又少了一樣雜物。

寫到這裡不得不再次提及《遺物整理商看見了》這本書。日本有專業的遺物整理商,他們提供的服務除了清理陳屍現場,還包括替往生者的遺物分門別類,找出值錢或具紀念性的物品,詢問家屬是否收藏。如果要,則替物品進行超渡,讓家屬取回供養;如果不要,則只要一紙委託書並付清費用,他們便能替家屬將遺物處理到眼不見為淨的地步。昨天我把這本書重讀了一次,深深覺得這行業簡直是救世來著。可是無論心裡再怎麼煎熬,這類服務再怎麼便利,我還是無法將這種事情委外處理啊。

噗浪討論網頁:http://www.plurk.com/p/d34c8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