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關於《零雜物》被《清爽的人生》一書大量抄襲一案,去年經我申請再議後,被告已於今年一月底被高雄地檢署依「違法著作權法」提起公訴。昨日我南下高雄出庭,全案目前已經由調解庭達成和解。
在被告林敏玉女士始終沒有道歉,但願意賠償我十萬元,而我也決定依法官建議「以和為貴」(同時免除日後舟車勞頓)的前提下,我答應被告律師會在今天結束前,刪除去年五月份我針對此案所撰寫的「忍一年也夠了」等七篇系列文章(但被別人轉載的我無從刪起,大家可自行上網搜尋),並不再就此案發表任何公開言論及相關評論。
我沒有做錯任何事,也不是因為心虛而決定刪文,更沒有什麼把柄落在被告手上,單純只是一件官司搞了兩年我真的好累。在被告律師要求我別妨礙林女士的「寫作生涯」以及法官的強力勸說下,我勉強同意和解。我喜歡高雄這塊土地,我不希望因為這件事情,讓我想到高雄就滿腹怨氣。我要清掉心裡的垃圾。
為免各位質疑我刪文的目的,特此為文告知。往後也請各位繼續支持原創好書,謝謝大家。
3 則留言:
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法官建議「以和為貴「.......應該是法管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抄襲的人應該要有懲罰性賠償+公開道歉
我不覺得此時「以和為貴」是公平的,但我也不明白法律條文及其訴訟過程,不知道最後結果應該怎樣,才是對您最好的。但若要以無盡期的痛苦來換不可預期的正義,那還是放下好。
恭喜了!希望這件事了結後,能常常再見到您的部落好文!
張貼留言
歡迎交換意見,惟網路小白橫行,故恕不開放匿名留言,欲留言請先申請 Google 帳號,為自己的發言負起法律責任。若您欲張貼網址,請使用 html 語法,以免本站版型被過長的網址撐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