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個角色分別是宣稱自己名喚Woody Guthrie、揹著吉他四處流浪賣唱、受盡欺侮的黑人小孩(Marcus Carl Franklin飾演);坐在法庭裡發表世故言論的青年詩人(Ben Whishaw飾演,就是在「香水」裡演葛奴乙的那位);事業如日中天但壓力極大、時常對媒體的提問反唇相譏的失眠歌手Jude Quinn(凱特布蘭琪反串);被喻為民謠先驅、後來卻成為自己所反抗的對象、最終轉行當了牧師的Jack Rollins(克里斯丁貝爾飾演);因演出Jack Rollins傳記電影而走紅、卻與畫家妻子漸行漸遠的Robbie Clarke(希斯萊傑飾演,「斷背山」的主角之一);以及十九世紀時隱居山林的亡命之徒Billy(李察吉爾飾演)。
幾個虛構角色的年齡與膚色各異,共通點在於他們具有對世事超齡且深刻的洞察力、能輕易帶領群眾並為群眾發聲的深厚影響力、對社會常規與外界批評聲浪的蔑視與叛逆態度,以及一旦走近人群就想立刻逃開的嚴重疏離感。他們像是一隊時代的旁觀者,自認看穿群眾的愚行,訕笑之餘忍不住提出高見,獲得群眾共鳴之後卻又難堪盛名之累,最後只好逃之夭夭,在看似自由無邊其實處處受限的天地裡自舔傷口。
我不是很喜歡那個黑人小孩,他像個靈魂被囚禁在十一歲小男孩身體裡的中年男子,雖然音樂才華洋溢,但言行舉止老成做作,似乎還沒長大就已經衰老,難怪曾收留他過夜的女主人會心疼地勸告他:「活在你的時代吧!」小男孩不知聽進去了沒,只知道這偶遇的溫暖令他難以招架,於是趁著眾人熟睡時悄悄溜走並繼續流浪,結果差點溺斃又被白人救起。白人家庭對他的音樂大為驚艷,但醫院方面卻揭露了小男孩的背景,原來他是逃離感化院的犯罪少年。小男孩在白人家庭的驚慌表情中再度逃跑,最後來到了真正的Woody Guthrie病搨前彈起吉他。
我對民謠不是很感興趣,頂多只知道幾個大頭的名號、聽過幾首代表性的曲目,Woody Guthrie這名字我曾經耳聞,但搞不懂他的歷史地位。為了看懂這部電影,我回家之後認真地做了功課。原來Woody是美國的民歌教父,小男孩寫在吉他外盒上的句子「這把吉他可以殺死法西斯主義者」正是Woody本人寫在吉他上的名言。
出生於1912年的Woody,童年生活困頓,為了找到工作填飽肚子,他和家人曾經跋涉千里,遍嚐生活艱辛,小男孩的遭遇正代表了Woody早年的生命歷程。1961年,十九歲的Dylan到醫院探視臥病多年的偶像,並他的面前彈吉他致意。電影裡的這一幕象徵了樂壇的傳承,也標誌了Bob Dylan傳奇的開始。
法庭上那個有如哲學家附體的青年Arthur,代表的是初到紐約闖天下的Dylan,他機敏慧黠且略帶霸氣,既是個才華潢溢的詩人,也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毛頭小子。感覺上他就和黑人小孩一樣關注世事,但行為上卻選擇疏離,有趣的是在他的發言裡甚至還包含了給隱居者的忠告。
然而與凱特布蘭琪反串的民謠搖滾男歌手Jude Quinn相比,劇中的任何角色都黯然失色。布蘭琪飾演的Jude,舉手投足和外型都像極了當紅時期的Bob Dylan。那時的Dylan承受極大壓力,他厭惡媒體的無聊訪談,厭惡樂迷將他當成救世主,厭惡經紀人在工作量上的不體恤,也厭惡自己明明在乎卻又裝作不在乎的德性。布蘭琪把他的神經質和燥鬱演得活靈活現。
許多人不理解導演陶德海恩斯(Todd Haynes)為何要找個女人來反串Dylan。我從海恩斯的訪談中得知,原來這個劇本寫了五年,而Jude一角一開始就是設定由女演員來反串,因為那個時期的Dylan在他眼中是個纖細、敏感、非常不「man」的男歌手,而且在彈琴時,在音符與音符之間,他還會將手臂伸到空中飛舞,舞台肢體動作簡直比後來的David Bowie還誇張,然而這些動作卻由於1966年一場差點致命的車禍,而從此自舞台上消失。片尾的那場摩托車車禍,影射的就是這起堪稱Dylan生涯轉捩點的重大事件。
海恩斯在劇中虛構了一位民謠歌手Jack Rollins,此君地位有如現實世界中Woody Guthrie與Bob Dylan的合體,知識份子、民運領袖、勞苦大眾都以他的言論馬首是瞻,但他本人卻非常痛恨被稱做「抗議歌手」、「救世主」或是「The Voice of a Generation」,因為事情發展至此,他已經成了自己以往對抗的對象,這真是再諷刺不過。
面對這種情形,Jude的內心雖然厭惡但勉強還會稍做配合(例如記者要求他「給樂迷們一個字」,他隨口回了個:「太空人。」記者竟也認真地抄下,令人啼笑皆非),但Rollins可就沒有好臉色了,他在正式的酒會上脫稿演出、向高層嗆聲,最後揚長而去。這就像對盛名再也難以忍受的Dylan後來刻意破壞自己的形象一樣,只希望大家別再拿他當神看待。
除了虛構出Jack Rollins,海恩斯也編了一個因為演出Rollins傳記電影而走紅的演員角色──Robbie Clarke。Clarke娶了一個法國畫家Claire,兩人初期濃情蜜意,但因為Clarke成名轉性、長期出國拍片並與同劇女星傳出緋聞而感情破裂。好萊塢版本的Clarke意圖呈現的是Dylan的感情生活,而Dylan本人確實結了兩次婚也離了兩次婚,第一次是跟名模,第二次是跟自己的合音天使。
劇中有一幕是Clarke在家裡辦趴,藝文界名人雲集,其中有個傢伙發現Clarke娶了「法國妞」後一付刮目相看的樣子,而這正是Claire最感冒的一點,因為初相識時Clarke也曾對她的法國妞身份表現出一付很想征服的態度。後來Claire聽見Norman Mailer出現在派對上,便藉故離開要去找Mailer。Norman Mailer是何許人?他就是半個月前剛去世的「村聲」(Village Voice)雜誌創辦人之一。看得出Claire懶得和膚淺傢伙再哈拉下去,婚姻破裂想來也是遲早的事。
飾演Claire的法國女星Charlotte Gainsbourg,是已故法國音樂大師Serge Gainsbourg與英國女星兼歌手Jane Birkin的掌上明珠,能歌擅演,曾經得過法國凱撒獎的最佳新進女演員與最佳女配角獎,幾年前還演過好萊塢電影「靈魂的重量」。去年她曾與法國電音組合「Air」、「Pulp」的主唱 Javis Cocker以及「Divine Comedy」的Neil Hannon共同創作,並推出備受好評的《5:55》專輯。
劇中另一個搶眼的女星是我最欣賞的茱莉安摩爾,她飾演的是神似Joan Baez的女歌手角色Alice,她與Jack Rollins的關係一如Baez與Dylan的關係,而這段關係後來也出現在劇中Clarke所演出的傳記電影裡,這劇本的脈絡還真是錯綜複雜啊。
除了十九歲的哲學家青年Arthur,片中最不討喜的應該算是李察吉爾所飾演的Billy了。這名Billy影射的是十九世紀時橫行新墨西哥的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據聞他的槍法快、狠、準,還曾經殺人越獄,後來被警長Pat Garrett一槍斃命,而Garrett也因此成了警界英雄。
劇中的Billy是不知為了躲避什麼而隱居山林間的初老之人,他平日自給自足,偶爾才上鄰近的小鎮Riddle(熱愛萬聖節的謎樣小鎮)瞧瞧。由於道路開發計劃使小鎮被迫一分為二,引起居民恐慌,Billy決定到鎮上了解,期間意外遇上黑人小孩Woody求援,但他並未伸出援手。
跋扈的官員到鎮上刁難鎮民,Billy彷彿Jack Rollins上身似的大膽向官員嗆聲,卻被官員認出身份而遭到逮捕。官員問Billy叫什麼名字,Billy答「我叫William」(William剛好是比利小子的化名之一),而此官員和飾演老是企圖拆穿Jude Quinn「假面具」的BBC主持人Peter恰巧是同一人。在不同的時代背景,Dylan的化身似乎在在遭到身份和隱私曝光的威脅。Billy被捕後在居民的協助下成功越獄,跳上火車,在車廂內撿到一把塵封的吉他,吉他盒上寫著「這把吉他可以殺死法西斯主義者」,而那正是小男孩Woody隨身攜帶的的吉他。
Dylan曾為1973年的電影「比利小子」譜寫配樂並軋上一角,他還以比利小子的心情,寫出了經典名曲〈Knocking On Heaven's Door〉。晚年的Dylan將像Billy一樣拋下一切重拾最初的心境,還是像比利小子一樣自以為重獲自由,最終卻仍得忐忑不安地敲敲天堂大門?片尾的那場摩托車車禍是Dylan人生的轉捩點,至於Dylan的下一個轉捩點何時出現,老樂迷們想必仍在期待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