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9月 27, 2008

黑心書

三年半前,我寫了一篇名為「Fleshwriter vs. Ghostwriter」的文章,大意是名人找槍手代筆寫書已成常態。當時我沒把話講完,只是約略提到「以上,是因為聽了某出版社老闆脫口而出的一句話而寫的,那句令我噴飯的話是:『唉,我們家的暢銷作者,怎麼沒有一個會寫書啊?」』現在,我想把故事說得更完整一點。

最近常有人稱我為「部落格寫手」,其實我並不想接受這種稱呼。當然在某些領域這可能是約定俗成的說法,可是就我個人的感受而言,「寫手」是付費寫稿的人。就像,倘若某甲受某單位之託寫稿,那麼我會稱呼某甲為「外包寫手」。說的人或許沒有惡意,可是寫自己的部落格卻被稱為「寫手」,我總覺得不是滋味,因為我從來沒有在這個部落格上寫過置入文,所以,你可以稱我是「部落格作者」或「格主」,但我絕對不是「部落格寫手」。

言歸正傳。我在三年半前的那篇舊文中,提到某家十分擅於行銷的出版社,該出版社的書幾乎本本登上暢銷排行榜。當時該出版社的老闆B找我去談寫書的事,結果聊了半天,我才曉得他是要我替某知名律師的「自傳」代筆。我心想,「自傳耶!連自傳都找人代筆,你們這些人會不會太沒有羞恥心啊?」可是,真的就是這麼回事。出版社只要找人代筆,再請名人將名字和肖像授權給出版社當品牌,一本成本低廉的出版品就能迅速誕生(這能叫做ODM嗎?)。

記得當時我問過B,「真要代筆寫他的自傳,我好歹要採訪過他本人吧?否則我怎麼知道他的生平事蹟和感受?」只見B不假思索地回覆我,「他哪有空啊?資料妳不會自己上網找喔?」聽到這裡,我對替該出版社寫書已經沒有任何興趣,接下來的提問純粹只是基於好奇心罷了。「那如果寫出來了,作者是他,我要掛什麼title?編輯嗎?」怎料B說,「編輯當然是掛我們家總編輯的名字啊,妳應該是掛『校對』。」校對?聽到這種回答我只有傻眼的份。

接著,B拿了該出版社當時甫登上暢銷排行榜的一本書給我瞧。那本書有看似來自中、日、台三地的三位聯名作者,B毫不掩飾地指出,「這三個人根本不存在。」原來,稿子是他向幾個中國寫手以低價買斷的,他們只要稍事編輯、捏造出三位虛擬作者的顯赫學、經歷,再取個響亮的書名,消費者就會不疑有他地買單。而運用這種手法,他已經成功地炮製出相當多本暢銷書籍。

很久很久以前,在出版人還認為出版是良心事業的時代,我不相信書會這樣被生產,但現在這似乎已經是常態了。前年,我受邀當某入口網站的「唬人」(這是付費職務,我若接受了我就是「寫手」沒錯。)只是,後來發生了一些讓我感到十分不受尊重的事情,所以我並未接下一季一任還有機會名利雙收拿VAIO的「唬人」工作,然而在拒絕之前,我還是和眾「唬人」去該網路公司開過兩次會。

在那個場合中,我見到了「藝文唬人」。藝文唬人果然渾身散發書香氣息,一看就知道是出版界人士。網路公司的編輯在介紹看起來不超過三十歲的她給大家認識時,提到此人曾經出版過一百多本書,堪稱是「著作等身」。一本書平均1.5公分,一百多本疊起來算一算真的比她的個頭還高!可是,她怎麼會出過一百多本書,而我卻完全不知道她是誰呢?寫得這麼用力、這麼多產,總該成名了吧?結果一問之下才知,這一百多本書都是她替別人捉刀代筆的。也就是說,光是她一個人,就產出了一百多本作者另有其人的假書。

書的內容優不優、文筆好不好倒是其次,基本上我認為作者和執筆者並非同一個人的,全都是存心造假的黑心書。特別是名人書,我相信這本書是你寫的,所以我衝著封面上你美美的、看似權威的肖像照,掏出鈔票買下了你的書,結果這本書根本不是你寫的,請問這不是詐欺是什麼?而當一個寫手,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造假,卻仍舊執筆為他人捉刀時,我不知道她心裡對於蓄意欺騙讀者是否有過一絲絲的愧疚?在知道那位「唬人」是代筆者的瞬間,我對這位氣質很好的寫手已經無法產生半點好感了。

說到黑心書,不僅政治書、財經書、名人書所在多有,許多人奉為生活圭臬的星座書,也不無黑心產品。十幾年前,我還在唱片公司工作時,隔壁坐了一位留美碩土同事。有次聊到寫書的話題,她說她大學時代就出過許多本書,其中佔最大宗的是一年365天、一日一忠告類型的星座口袋書。「妳很懂星座嗎?」我問。「不懂啊,就看國外的星座書湊一湊就有啦。」她回答。「可是國外的書有把365天都寫出來嗎?」我接著問。卻只聽見她說:「自己隨便掰一掰就有啦!」天啊!這不是黑心書是什麼?很多人可是會照章行事的耶!

三年半前的那天,離開出版社前,B要求我先為該律師的自傳試寫兩千字。當時我心裡已打定主意不做這種騙人的勾當,於是便回他:「試寫?那萬一你不用,我不是白寫了嗎?」B聽到我的反應馬上答道:「安啦!就算這本書不能用,下次XXX出自傳時,我也可以擺進去啊!」所以,該出版社出版的名人自傳都是走拼貼、混搭風就是了,從此我對該出版社的鄙視臻至極點。故事到此結束,但前陣子看到的一則對岸新聞更是讓我匪夷所思。

畫家也會造自己的假?這並非不可思議。近日,一位酷愛字畫的收藏愛好者拿出一幅廣東某當紅青年畫家的作品,稱畫上只有簽名和蓋章是出自該畫家之手,其余均是他人所作。

畫家造自己的假,說白了就是請人代筆。近年來隨著書畫市場的升溫和投資者不斷增多,書畫價格尤其是名家作品的價格愈來愈高,但如若不小心花大價錢買了一幅代筆畫,總會如鯁在喉,心有不甘。因此,了解代筆書畫,以及如何正確判斷它的價值,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話題。

我只想問,這年頭,還有什麼可以相信?

星期五, 9月 12, 2008

三隻家貓的近照(三)

以下是這幾天偷空幫三隻宅貓拍的超近距離臥姿大頭照,就貼在這兒和大家分享吧!


小步喜歡趴在客廳的洞洞茶几上睡


咩咩喜歡側躺在書房地板上睡


小舞喜歡窩在專屬的IKEA貓塔上睡

星期三, 9月 10, 2008

新傢俱報到!George Nelson Chest

George Nelson Chest是今年老弟送給我的大禮。生日當天上午,由「MOT Casa」送貨到府。送貨先生還不忘向我道聲「生日快樂」。收到這個貴重的禮物令我驚喜萬分。當然這得感謝老友「白濫」(Mix Master Bilan)的貼心與熱血。

我萬萬沒想到在香港工作的老弟會為了我的生日特地回台,而且事先找了白濫當挑選禮物的軍師。儘管不常見面,白濫卻很了解被朋友笑稱是「傢俱控」的我。他在第一時間勸阻了我弟買筆電當禮物的念頭,而且還上我的部落格找送禮靈感。

今年一月下旬,我在友人的慫恿下曾拖著老公去逛忠泰建設推出的概念店「MOT Casa」,回家後我寫了篇名為「到『MOT Casa』看設計師名椅」的心得文,並在文中提及:

二樓的展場除了Eames的Lounge Chair & Ottoman以及柳宗理(Sori Yanagi)的Butterfly Stool之外,還有丹麥傢俱設計大師Hans J. Wagner的Y Chair、Shell Chair… 等許多經典單椅,不過我最有興趣的要算是George Nelson所設計的Miniature Chests了,柚木染成紫檀木色的木紋箱體、別緻的白色金屬支架與小巧拉扣,加上大小適中的抽屜容量,以及頂層抽屜為了方便收納小東西而設計的迷你分格,簡直可愛到讓人想立刻抱回家,不過這一組的售價可是要七萬多元唷。

結果,白濫竟偷偷帶著老弟去買下這個昂貴的George Nelson Chest置物櫃,我簡直樂翻天了。店內的「單椅達人」Millais表示,這個置物櫃全台灣只進了四個,我弟榮登第三號買主,這番話搞得我弟也與有榮焉了起來。既然這個櫃子在台灣這麼稀有,我就簡單介紹一下它的淵源好了。


George Nelson Chests系列。

「George Nelson Chest」一共有:長款、扁款、有腿長款和有腿扁款等四款(如上圖)。老弟買給我的是「有腿長款」。這系列的置物櫃誕生於1952年,是當時已開始與Herman Miller傢俱公司合作的建築師、傢俱設計師和產品設計師George Nelson,在1951年首次造訪東京並深受衝擊後所設計出來的簡約單品,其後他更陸續推出了「George Nelson End Table」(1954)、「Coconut Chair」(1955)與「Marshmallow Sofa」(1956)等經典之作。


左起依序為:Coconut Chair、End Table與Marshmallow Sofa。

George Nelson認為日式設計在「手藝、材質、用途與形式」的關係上處理得恰到好處,而日本傳統櫥櫃「簞笥」(tansu)在抽屜設計與收納用途上的多樣性,更讓他在設計Chest系列時得到極大的啟發,因為除了外形的簡化,這些小巧的抽屜在手藝上可是一點都不馬虎,每片木板的組裝都經過師傅們的反覆測試,以確保抽屜能夠流暢地被拉動。

老弟和白濫乍見這個「有腿長款」置物櫃時,一致認為它的抽屜小到無法「收納」,還問我它到底能用來擺什麼?其實自江戶時期便開始流行的「簞笥」分為好幾種,有專門擺在家裡裝衣服、裝茶具的,有專門擺在店鋪裡裝現金的(類似保險箱),也有像小貨櫃一樣可以搬上商船的,它們的抽屜大小其實大不相同。

George Nelson設計的這個簡約版簞笥,抽屜尺寸約莫只有A4大小,若擺在客廳大概只能用來收納遙控器之類的小玩意兒,擺在玄關則可以分門別類地收納錀匙、郵件和帳單,擺在房間或工作室裡還可以收納文具、針線、藥品、保險套什麼的,總之一切隨主人高興。我相信每個人家裡都少不了一堆有的沒的小東西,George Nelson Chest的抽屜雖小,但絕不愁沒東西裝。就算啥也不裝地閒置,它也是一件很養眼的藝術品。

在此要謝謝用心的白濫和出錢的老弟,這個禮物實在是太棒了:)


和180幾公分的白濫站在一起,George Nelson Chest看起來好小隻。

星期一, 9月 08, 2008

送給阿羚的訂婚禮物

阿羚訂婚了。對象是陳阿隆

我和阿羚因為採訪而認識,我是受訪者。採訪過後我們依然保持聯絡,漸漸就成為朋友了。阿羚是個溫暖的人,我曾經收過她親手製作的賀年卡,信封上,她用毛筆歪歪扭扭地寫下我的名字,字跡雖然爆笑,可是誠意十足。天曉得我有多久沒有收過實體卡片了。

去年有一日,她和陳阿隆突然造訪,神秘兮兮地說要送我東西。那天我臨時訂了披蕯請客,大夥兒開心地吃吃喝喝。席間,阿羚表示要借用相機,因為她想補捉我拆禮物的神情。後來我確實受到不小的驚嚇,畫面中留下了我張大嘴巴的痴呆表情。

那是一份花錢也買不到的厚禮。阿羚說,在她豐原老家的廚房牆上,三十幾年來一直掛著雪印寶寶的裱背海報,日子久了,誰也沒在意。那日猛一看,她發現原來我的嬰兒裸照竟默默陪伴她成長至今,於是當下便向媽媽提議要把這張骨董海報(如下圖)送給我。


坦白說,海報右下角奶粉罐上的小嬰兒正是在下,但海報中央那個披著黃毯的小嬰兒是不是我,我還真是無法確定。可是阿羚說,她仔細比對了兩者的髮際和眉毛,她認為應該是我沒錯。於是我便懷著忐忑的心情,收下了這份不確定主人翁究竟是誰的無價骨董。那夜我們四人忘情地聊到半夜。

然後,阿羚出書了。出了一本讓夢想自己蓋房子的人可以省下不少寶貴時間的實用書籍《蓋自己的房子》。從她的部落格中,可以看到陳阿隆為這本書貢獻了不少心力,當時我就想,這種好男人她還是趕緊嫁了比較好。沒想到才過了三季,她當真要嫁了。

接著,阿羚連續寫了訂車文和訂床文,被我戲稱從此邁入「車床族」的階段。再跟著,她的新居也落成了。阿羚特地為客廳添購了一盞70年代的骨董吊燈,而且那盞吊燈,正好是向我家那四把骨董餐椅的同一位賣家買進的。

八月三十一日阿羚訂婚,席設台中。當天剛好是我的生日。雖然我知道這場訂婚宴一定非常有趣,但我還是決定抱著歉意待在家裡把月底該結案的阿魯給趕完。不過,人雖然沒到,禮數總是不能少。阿羚傳來簡訊,說是禮金免了,送禮物就好。於是我到Mooi精心挑選了一盞70年代的德國桌燈,好讓她搭配家裡的70年代vintage吊燈。

這盞小桌燈有層厚重的玻璃燈罩,燈罩上的紋路很像人腦。底座是白色塑料,頗有太空時代的科技味,可是亮起E14規格的黃光燈炮後卻又十足的溫暖,相當適合擺在床頭或是小茶几上。此外,它拿起來讓人有手握金球獎的虛榮感,用來砸人也有媲美好折凳的效用,實乃藏於民宅之好物也。用來祝賀阿羚大大的訂婚之喜,我想應該是再恰當不過啦!

小桌燈長這個樣子:


好濃的70年代風格啊!送新品不如送骨董,祝阿羚與陳阿隆長長久久。


拍照時肥貓小舞忽然跑來搶鏡,留下了這個帶點懸疑的畫面。

阿羚和陳阿隆,你們要幸福啊!千萬不要把小桌燈當成好折凳來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