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02, 2011

以分享之名行盜貼之實

我一度熱衷於閱讀身心靈書籍,並勤於書寫心得感想。其後受到一些詢問,進而參與了某些身心靈團體的活動與課程,還曾受邀擔任讀書會的常任助教。我不得不說,我接觸過的這些「圈內人士」,表裡如一者只佔了其中極少數,而他們最讓我不齒的,除了私底下比一般人更錙銖必較汲汲營營,又特別愛勸別人離婚去追求自我之外,就是這些人對智慧財產權的普遍漠視。

我的部落格圖文經常被盜用,多數時候,只要我留言提醒,稍有羞恥心的侵權者都會馬上移除圖文,只有一種人例外,而這種人清一色都是身心靈訊息的愛好者。他們把部落格當成剪貼簿,到處轉貼偷來的圖文,還美其名為分享。

最常出現盜貼行為的就是身心靈相關論壇。某些自詡為身心靈導師的傢伙,旗下經營的討論區或粉絲頁動輒有成千上萬的成員,但裡頭「討論」的成份很少,「以分享之名行盜貼之實」才是主流。從電子書、影片、圖檔、課程錄音到心靈音樂的MP3,盜貼的內容應有盡有。而成員們為了搏得導師的注目,或是提高在社群中的能見度,更是樂此不疲地重複這種侵權行為,而且毫無愧色。

有個盜文者三年前就盜貼了我的某篇文章,仔細一看,她的部落格裡全是盜貼來的身心靈文章。去年我留言請她撤文,她置之不理,今天忽然回覆了一段我再熟悉不過的文字,簡直足以代表身心靈人士會提出來的典型歪理。她寫道:

…原文出處敝人真不清楚,如果要撤文,敝人幾乎要關閉整個部落格,敝人無才,創作不出什麼來,原意只希望成為一個中間人,在各種人類著作創作中擷取精華,昭告世人,與世人分享,沒有從中獲利一毛錢,目的只是為了提升人類的愛意識進化。

宇宙中的任何資源都應該是無償,可以與宇宙的任何生命都能雨露均霑,如果要佔有任何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肖像權,那麼古今聖賢任何一位歷史上曾經有過著作與歌曲或任何創作,今人在閱讀、觀看與聆聽之前,也都應徵得本人的同意,不應該擅自拿來流傳千古傳閱與引用在課堂、禮堂,與各大傳媒通路。

相信您PO這篇文章在您部落格的原意,是為了更高的目的,而不只是為了引人注意。引起您的憤怒,再此向您說聲對不起!謝謝您的文章,希望在此能徵得您的同意,繼續讓敝人將這篇文章保留,敝人將銘感五內,沒齒難忘。

如此說法,我聽了不下數十次。這種人喜歡頭上有光環、喜歡受注目,卻質疑別人寫原創文章的目的。好,就算我寫文章不是為了更高的目的,就算我寫文章是想引人注意又如何呢?究竟干卿底事?有本事就自己寫文章開放所有人轉載啊!偏偏這種慣於盜用他人圖文的小偷,這如她自己所說的,「無才,又創作不出什麼來」。

按照這種遭到濫用的歪理,這種人若是想救濟貧苦,就會到我家偷錢,因為他只是「當個中間人」,並「沒有從中獲利一毛錢」,而且他這麼做是「為了提升人類的愛意識進化。」而我呢?我賺錢的目的應該是為了更高的目的(譬如讓他偷去救濟貧苦),而不是為了引人注目(譬如買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所以他偷我的錢給窮人是再理所當然不過。

真的是這樣嗎?我再強調一次,「分享」的真意是拿「自己的東西」跟別人分享,不是偷別人的東西跟另一些人分享,然後把「分享」的光環套在自己頭上以搏取名聲。另外,我發現身心靈圈子的人普遍缺乏法律素養,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它只要求大家別做不該做的事。連這種為人處世的底線都達不到,還侈言什麼更高的目的?誇談什麼提昇人類的愛意識進化?

盜貼我的圖文,你只會引來恨意。

有一家身心靈專門書店,在自家網站上盜貼我的四篇文章長達三年之久。這期間我屢次留言請對方撤文,卻從未獲得善意的回應。他們甚至將我的文章印成DM,用來為自己的催眠服務攬客。另一位身心靈活動的經紀人,則是屢次將活動說明網頁直接連結到我部落格上的某篇文章,他要辦收費高檔的身心靈工作坊,竟然連說明文字都懶得寫,反而利用我的文章替他招攬學員。

這些拿我的文章遂其私利者,在所謂的身心靈圈內都佔有一席之地。而其他人更惡質的行為,我甚至連提都懶得提了。讀了一堆身心靈的書,開了一堆身心靈的課程,卻連尊重別人都不懂,連遵守法律都辦不到,請容我學吳院長親切地向這些人問候五次,「媽的媽的媽的媽的媽的。」你們讀身心靈書都讀到屁眼裡了嗎?

各位可以說我因噎廢食,但這陣子我對身心靈書籍興趣銳減,因為只要想到自己可能正和這些人閱讀一樣的書(但他們讀的可能是盜版電子書),我就覺得噁心。順道一提,在公開論壇上註冊多個帳號對我大肆辱罵的網路小白,剛好是一名「賽斯書」的愛好者。她的意識所造就的實相,更是令我毛骨聳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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