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我這個喜歡安靜的傢伙偏偏將房子買在永安市場捷運站旁。由於受不了大馬路邊的噪音,再加上本來就喜歡參觀樣品屋,因此前陣子我頻頻拉著老公走訪建案,希望找個半山腰的獨棟透天厝,過著半隱居式的安靜生活。
老公一聽到「獨棟透天厝」就反彈,一來這意味著他得爬室內梯,二來這表示沒有管理員可以代收掛號郵件,最重要的一點是,他覺得獨棟的房子住起來不安全,因為屋主完全不曉得竊賊會從哪扇窗子鑽進家裡。因此他屬意住在飯店式管理的集合式大樓裡,如果有氣派的門廳那就再好不過。
我呢,則是一聽到「飯店式管理」和「氣派的門廳」就反彈,一來這意味著我將和一大堆不曉得有沒有公德心的人為鄰,二來,這表示我所購買的房子,公設勢必佔了權狀坪數裡相當大的比例,想到有三分之一的房價是砸在主建物以外的虛坪上頭,就覺得相當不划算。不過新房子幾乎都是這樣,除非打算一輩子只住舊公寓或十幾年屋齡的中古大樓,否則消費者對於高公設比的大樓住宅,似乎也只有買或不買兩種選擇。
總之,在老公祭出「安全考量」這個議題後,曾經被躲在衣櫃裡的小偷嚇破膽的我,終於被說服了。過去這兩個月,我們幾乎每到週末就往淡水跑,並在連續參觀同一個建案四次之後,於上週四付了訂金。這個建案的公設比近三分之一,在初次參觀後,我將有疑問的部份列出,傳真到展示中心請業代以白字黑字一一回覆,並簽上大名和日期回傳給我。房屋業代的唬弄功夫是出了名的,只要能把房子賣掉,口頭支票往往會隨便亂開,既然空口無憑,當然是請對方親筆寫下對自己比較有保障。日後若有糾紛,這些文件都可以做為承堂証供。
接著我們在白天、晚上各去了兩次,除了觀察週邊是否有墳墓、電塔、醫院、夜市…等等「嫌惡設施」之外,我還一口氣啃完了五本剛出版沒多久的房地產專業書籍,並下載了內政部編印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參考。
預售屋的買賣契約大多分為兩本,一本是較厚的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一本是較薄的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而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編印的內政部版本,則是將房屋和土地相關條款合在一起,因此若要與攜回審閱的購屋合約逐條比對,便稍嫌費事。不過事關自己的權益,而且房屋總價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平常連買個衛生紙都會比價的我,在這種這事情上自是不可能掉以輕心。
我一共在桌上鋪了六大疊文件,前前後後,總計花了六個小時才將合約逐條比對完畢。不比對則以,一比對就發現合約裡有不少不平等條約。接著,我將我即便做了功課仍無法理解的部份貼上「知識+」去求助,也得到幾位過來人相當有幫助的經驗談。買過預售屋的人,果然都是滿腹苦水啊!以下我將這次初淺的研究心得列在下面(有經驗的各位大大也歡迎補充),日後大家若有機會購買預售屋,請務必注意以下幾點,以免吃虧。
一,合約審閱期。
很多人在參觀建案時,常常會因為現場業代的鼓吹而一時衝動當場下訂,事後再冷靜想想,想把房子退掉,又擔心已經付出去的訂金可能會要不回來。其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如果在簽約後的「五天契約審閱期」內反悔不買,所簽訂的契約視同無效,建商一定得把訂金退回給買方(我之前的經驗是錢被扣了四十五天後無息退回)。不過最好的方法是付訂金之前,先向建商要一份「要約書」,等回家把合約仔細看過一遍之後再做決定,以免因為一時不察而簽下一面倒的合約(當然是倒向建商那一面)。
二,公設怎麼算?
一般人常誤以為美美的中庭是公設,其實上頭「有屋頂的」才能列入公設的計算面積,例如一樓的lobby或是地下室的健身房、洗衣間等等,中庭的花園通常只是所謂的「法定空地」。公設通常分為「大公」和「小公」,「大公」指的全體住戶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例如lobby、地下室、法定停車位、消防設備、機電設備室、水塔…等等,「小公」指的則是某層樓的住戶使用分攤的部份,例如樓梯間、電梯間、走道、露台等。有些爛建商會把「小公」的面積登記在主建物的面積裡,讓公設比看起來比較低,這點請務必留意。
三,令人又愛又恨的雨遮。
除了公設之外,房子的面積還分為主建物與附屬建物。依照建築法規,陽台跟雨遮這類「附屬建物」,最多只能佔建物權狀面積的15%。不過陽台至少還能踩上去,擺著盆栽啦洗衣機什麼的,可是「雨遮」在建物平面圖上只是一個虛線方塊,最多不過是塊遮雨的板子,其面積卻要納入權狀計算,也就是說,買方要花數十萬去買一個實際上可能並不存在,或是其效用僅止於遮雨的東西。早期的舊房子,雨遮並不計入權狀,但現在新蓋的房子,幾乎都可以在附屬建物中看到雨遮這個項目,這也使得房子的虛坪增加不少,不過有些建商會在雨遮處,施作置放分離式冷氣室外機的架子,或是搞些浪漫小花台,勉強讓雨遮發揮一點功能。只是反過來想,有窗戶才會有雨遮,雨遮多表示窗戶多、採光好,反而可能因此拉抬房價,所以能不能接受雨遮這種虛坪,真的是見仁見智。
四,完工面積誤差。
房子是預售的,買方既然先付了錢,自然不會願意蓋出來的房子(或車位)在坪數上有所短少,因此合約上一定會有完工面積誤差的找補規定。所謂「找補」就是多退少補的意思,坪數變小了,建商按單坪價格退錢,坪數變大了,買方再補給建商應付的錢。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規定,誤差在1%以下互不找補;誤差在1~3%之間,買賣雙方依比例互相找補;誤差達3%(含)以上,買方得解除契約。假設購買的房子是20坪,只要有0.6坪(含)以上的面積落差,買方就有權解約不買啦。如果建商提出的可解約誤差比大於3%,請記得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五,完工日。
現在的建案多半只寫「主管機關自核准開工日起算XXX個工作天內完工」,並以「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為完工日」。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版本的建議,建商應註明此工程於民國XX年XX月XX日前完工,這樣對消費者較有保障,否則對於購屋自住的買方而言,交屋日往後延宕一天,就是多一天的租金支出。不過這部份建商往往不願意讓步,各位就儘量想辦法去「盧」囉。另外,就算建商把完工時限抓得極為寬鬆,但契約內仍有保護條款。也就是說,如果建案的實際完工日期延遲,買方是可以求償的。在內政部的版本中,只要建商逾期「三個月」未開工或是未完工,買方即可以法定利息求償。
六,交屋日。
完工和交屋是兩回事唷!之前我也不懂。一般所謂的「完工」,指的是該建物拿到「使用執照」,但拿使用執照不代表房子的水、電、公共設施和內裝、隔間等等已經完成,通常得再等上四到六個月,建商才會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所以完工和交屋之間可能間隔了數月之久,預備入住新厝的屋主請注意實際交屋時間,以免排錯schedule。
七,水、電、瓦斯。
一般而言,交屋前建商最起碼會把水、電給弄好,但瓦斯就不一定了。有些小套房建案本來就沒有設計瓦斯管線,住進去之後洗澡和煮飯都只能靠電力。通常建商會代住戶申請瓦斯管線,配管費用可能由建商自行吸收,也可能由住戶自付,但多數都是由全體住戶自行分攤二~八萬元不等的管線費用,再由屋主自行申請瓦斯表。我曾經在討論區上見到一個案例:建商交屋了,瓦斯管線卻還在招標,導致消費者都住進新屋裡了,卻沒有瓦斯可用,還得叫瓦斯桶來應急。這方面在簽約前,請務必要向建商問個清楚。
八,交屋款。
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上寫得很明白,交屋款應保留「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五」,也就是說,假設房屋總價是一千萬,就得保留至少五十萬,等房屋蓋好、買方驗交滿意之外再付清。不過建商在規劃各期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時,多半只會留下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一、或是區區一、兩萬元做為交屋款。有些人會說:「哇!只要再付一、兩萬塊就能拿到房子了耶!」但是反過來想,倘若交屋款只有區區一、兩萬元,買方要是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想請建商修改,爛一點的建商大可擺爛、不予理會,因為少拿這一、兩萬元,對有錢的建商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損失,反而是急著想住進去的買方比較容易屈服。萬一交屋款的部份無法爭取,那麼在工程期間和驗屋時就一定要睜大眼睛囉!如果有問題,一定要在房子的產權登記為買方的名字之前協調完畢。當然,前提是一定要找值得信懶的建商買樓才行。
九,轉售條件。
由於預售屋一蓋就是兩、三年,有些人在買了預售屋之後,還沒等到房子交屋,就可能因為工作外派、情海生波,或是老婆忽然懷了三胞胎之類的突發狀況,導致房子的所在位置和內部格局因為已經不符需求而必須轉手,這時合約中的轉售條件和買方就會有切身的關係啦!在交屋前轉售,建商通常會要求買方繳清有關稅規費並且酌收「手續費」。依據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手續費的部份「最高以千分之一為限」(車位亦同),假設房屋總價是一千萬,建商最多只能收一萬元。如果建商收取超過「總價千分之一」的手續費,那就太過份啦。
十,廣告效力。
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不得記載事項」上有註明:「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意思是,建商不得推出不實廣告,凡是報紙廣告上、看板上、文宣DM上出現的圖文,和樣品屋裡出現的基本建材和設備(廚具、衛浴、地磚等),均視為契約的一部份,所以到手的廣告DM請務必保留存檔,如果樣品屋會在交屋之前拆除,也請記得先拍照存証,特別是設備的部份,一定要求建商一併提供品牌與型號。最重要的是,如果預售屋合約上出現「附件以外之廣告、宣傳及說明等文件或圖說僅供參考之用,買賣雙方同意不視為本約之一部份。」這樣的不合理條款,務必堅持要求建商塗銷。
34 則留言:
這篇很入門實用呢!
(雖然我離買房子還有一段距離要努力:P)
感謝phyllis的整理分享啊~~
感謝Phyllis,很巧的在簽約前一個晚上收到Phyllis的詳盡解說,讓買同一個建案的我頓時信心增加不少,也減少了許多沒注意到的權益問題!期待未來當鄰居囉!
哇, phyllis, 你真的好認真寫這一篇注意事項噢~
我覺得不只很多人受惠 , 也是你很專業的表徵耶~真的很不簡單把那些書都看完也把眾人給的意見整理的這麼齊全 , 看來 , 那些預售屋的sales一定會很怕 , 去看預售屋的人是不是看過phyllis的文章噢~哈哈哈~
繼續期待你之後交屋的創意裝璜囉~~
好棒喔~謝謝你的解說~
雖然我也離買屋有一大段距離,但是這篇相當實用!
這篇真是造福大眾啊
剛好我們家最近也在找房子
預售屋的部份正好給我們很大的幫助
這一期的smart剛好談到"挑好房子 賺一輩子",裡頭訪問案例的一位徐一鳴先生提到,他絕不買預售屋,原因大抵是說,預售屋看不到實體(內容細節)等等....
希望Phyllis也可以去找來翻翻看。
我在台南看過透天厝的社區
感覺很好
不會跟鄰居太近也不會太遠
而且整棟都是自己的
我朋友家就是透天厝 他們家裡還有電梯
很漂亮的電梯~~
為甚麼雨遮會花幾十萬?
dear all:
不好意思啦!我是想既然都做功課了,分享給大家都知道比較划算,醬子大家都省時省事,希望對大家有小小幫助啦!
to eddy:
我也很高興能提早認識鄰居唷:)
to mi:
謝謝分享!我前天去銀行買基金時,理財專員的桌上就擺了一本,我有稍微翻了一下,今天會再去找來仔細看。
其實投資客最在意的就是「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給他們一千萬,他們一定會投資台北市區黃金地段的中古屋。可是如果是房子也包含自住的功能,除了增值(保值),自然也得考慮管理、保全、鄰居素質和住起來的kimochi的問題。
我之前也對預售屋感到怕怕的,卻也不想一直住舊房子,一來中古屋的改裝,光是改隔間和管線就所費不貲。預售屋的格局可以訂作(客變),比較省錢省事。二來是舊公寓缺乏管理,而舊大樓的管委會(特別是地主戶)往往官僚到讓你無力,擺明就是只吸血不做事。
我之前已經住過舊公寓和舊大樓,卻從來沒住過新簇簇的房子,特別是那種有飯店式管理、全新組成的管委會和有社區泳池的。其實我是想都住住看啦!哈哈。當然也考量過未來的公設管理以及在此區域買樓會不會套牢等總總因素,不過現階段我就是想住看看這樣子的房子,因為那兒再住個兩、三年,恐怕海也看膩了,屆時我還是會再找機會換屋吧!我可是一點都不怕搬家啊。
to 劉德華:
台南有些透天社區真的蓋的很漂亮,特別是那種標榜養生的。不過這種非連楝、屋內有電梯的透天別墅在台北比較少見,林口和台北市山區一帶是有,但都至少是兩千萬起跳,住不起啦!呵呵。電梯的後續維修也是一個大問題啊。
to tacchang:
因為依坪數,雨遮從零點幾坪,到一、兩坪甚至三、四坪都有,雖然它只是一塊板子,但得用單坪價格去買,不買還不行。假設新屋的雨遮有一坪,該區域的房子一坪是四十萬,那你不就是花了四十萬在買雨遮嗎?
好專業啊Phyllis大大
上次跟你聊也是受益超級良多的
剛剛看了一下文章
什麼是BGM啊?
獨棟好處是自己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不過真的沒有人可以幫你倒垃圾、收郵件、安全管理等。
對於你第一次去下訂的預售屋故事感到很好笑,好在有事前先查到,而且真的好在退訂啊,要不然到現在都還沒施工,真是糗大了。
你有好多可以下載的政府公文,讓我覺得好興奮,雖然一時之間沒有辦法全都下載來閱讀,但是實在太實用,忍不住轉寄給幾位正在找預售的朋友...以後預售屋專題又可以找你了^^
哈哈
Phyllis您好,第一次留言給您,您提到的文山區建案,我想應該是x之樹吧!我有朋友住在附近,他說當地人通常都不會去買那裡,缺點就如您所說的。
另外,很好奇您新下訂的建案是哪個?因為近來我也被弟弟找去紅樹林附近看了幾個建案,最後他訂了x天,就在紅樹林裡面最後一排,有溫泉,面海背山。還有昨天又看了尚x,是先建後售,剛開始賣,很氣派,飯店式管理,我想應該是您先生喜歡的類型吧,有興趣的話,可以再去看看喔。
to 阿羚:
「BGM」,Background Music是也。我覺得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啦。房子那麼貴不能開玩笑,要勤做功課才能省到血汗錢。不過我現在仍算菜鳥一隻啦:)
to yeh:
哈!是啊。就是x之樹。只能說興x發的行銷和規劃手法真的很厲害,常挑台北市不太優的地點蓋高於區域行情的房子,但還是有人買單。
我大約三年多前也看過他們在中正橋附近預售的x荷,當時覺得那個地點挺糟,價格也太貴,但是以現在的行情來看,哎,還真是便宜啊。千金難買早知道,就像之前也料不到中正區會有連續兩筆土地以天價標出一樣。
我訂的是x陸工程蓋的建案,那個地點比較沒有塞車問題。您提的尚x和x天前陣子我常經過,但一直沒有進去參觀。只能說看過藍海之後,紅樹林一帶我就不太想再看別的建案了(可惜總價太高買不起-_-)。我想除非是住藍海,我才有可能為了那美麗的建築物去忍受正前方路段的瘋狂塞車。討論區上說尚x的開價直逼藍海,但建材只有摩x哥的水準,不知真假哩?
請教phyllis
討論區上說尚x的開價直逼藍海,但建材只有摩x哥的水準,不知真假哩?
表示摩x哥的水準很差囉!?
to sywaddr1.tw:
尚x和摩x哥我都沒去參觀過,不敢亂說。不過藍海算是摩天豪宅案,自會用較高檔的建材和施工技法,摩x哥則是一般市民負擔得起的集合住宅大樓。我想討論區上發言者的意思應該是,尚x的等級一般,但賣近乎藍海的價格吧!是不是真的可能要親赴現場參觀,或是等蓋完才會知道,哈。
與尚x相關的兩篇討論如下:
2007-02-20 00:41:02
2007-03-14 11:44:20
1.下訂後又退訂,如果建商沒有開發票給妳,沒有跨月(每2個月報一次稅不是嗎),不應該拖到45天的,不過,錢能和平拿回來就好...下次還要再買房子的話,訂金最好開票:p
4.完工誤差比,是否只算房屋的部份呢?大樓的房子土地就是大家分攤的,能否ㄠ到只算房屋的部份?
9.我以前獃的公司都沒再收手續費的說
補充一點,保固期應從"交屋時所列瑕疵修繕完成後"開始起算,有時候,建商要求或自己有要趕快交屋的壓力,但是房子有些瑕疵尚未修繕完成,應該要求保固期的起算點,否則建商一拖再拖,拖過保固期的話...
to sara:
那次的訂金是手刷,等於是預佔信用卡額度,但並未實際請款,因為信用額度不夠後來再以匯款補足的簽約金,就有開發票了。不過按理簽約後的審閱期有五天,建商至少等五天過了再送會計報帳不遲,不知在急啥?
關於完工誤差比,在土地那份契約書裡是直接言名互不找補,基本上基地哪兒缺了一小角,我們的感受也不會太明顯,所以那部份就沒有太去注意了,不過我還寧願土地持分小一點咧!土地已死,持分越多要繳的稅越多,一點好處也沒有。
>我以前獃的公司都沒再收手續費的說
那你之前待的那家公司不錯咧:)
關於保固期的部份,非常妳的謝謝指教。我是第一次買預售屋,其實還挺忐忑的,呵呵。
您這篇寫得很好,收進黑米了。跟您報告一聲。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553882
to bwpingu:
感恩,多謝抬愛,希望能有幫助:)
非常受用的文章!謝謝你的分享!昨天才去看房子呢!雖然不是預售屋,不過你的文章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您留得文章真的太棒了!真的讓我受惠良多.
我最近正因為預售屋一值無法交屋而苦惱.由於我的建案因為鄰損一直無法交屋,而當初訂合約自己也有錯,沒有研究透徹.看到您這篇寫關於完工期方面的資訊.真是幫助太大了...超超超感謝您的!謝謝您!
方便請問一下喔!如果我訂的合約跟內政部公告的合約不一樣,那我可以因為這樣而有賠償金嘛?因為我的建商真的在合約中就寫著1.完工時間:使照申請即視為完工2.施工期限:鄰損不列入考量
所以我可以拿著內政部公告的合約跟建商周璇嘛?如果您對這方面了解的話,再麻煩您回答喔!
真的粉感謝您提供的資訊.謝謝
fcning
To Eileen:內政部的合約是「給建商建議&給民眾參考」性質,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唷。一般建商都以開工後「x個工作天」來計算完工日期,而且天數都會估很長。像我買的這個預售建案,廣告上號稱一年半交屋,合約上的工期卻寫800個工作天。以2007年台灣一年休假112天計算,一年的工期只有253天,等於是要三年以上,足足比廣告上宣稱的工期長了一倍有餘。
再者,建商還在合約上增加保護自己的條款,也就是即便完工日延遲了,但如果延遲的時間不超過「x個月」(此案是寫半年),消費者也不得索賠那「一天(總金額)萬分之五」的賠償金。也許就是說,就算這個96年3月開工、號稱97年9月交屋的建案,拖拖拉拉的蓋到99年3月再加上半年,即99年9月才蓋好,我也拿它沒輒(不過我相信大陸工程啦)。所以如果真的無法接受這種不合理而且十分常見的合約,消費者也只能選擇不買。
急!賣方要延遲交屋可要求照合約走嗎?
以上是在討論區上找到的個案,此案延遲交屋,建商賠款卻向消費者殺價,建議遇到這種事情千萬別對建商心軟,該拿的錢就要拿到手。再不行就打電話到消基會(02-2700-1234)或是內政部不動產科申訴。再補充一些知識+上找到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也祝我自己不要遇到XD。
非常感謝您的資訊,我會再多研究研究.買房子還是真的要多做功課.不然後面的苦果真的要自己嚐呢!
大陸工程還不錯喔!我有朋友買她們的房子都住進去半年還沒撥款給大陸工程,原因是有一戶沒賣掉...大陸工程不想分批收款...粉怪異的狀況.呵呵...但是因為如此我朋友晚半年付錢,也是不錯的!
請問我最見看了一個預售屋,建商是剛成立三年的新公司,我看的是他門第二期的房子,第一期的房子已蓋好,且業務也有帶我門去參觀看施工品質,雖然建商是第二個案子但是我門還是很擔心因為建商本身沒有履約保障的銀行,是不是代表當建商有財物問題時我門已繳納的頭期款和陸續的尾款也就有無法收回的危機
目前正為買樓的事所煩惱,你所提到的這些注意事項,對於買預售屋菜鳥的我很有幫助,感謝!
您好, 因我之前不懂法律以致於99/6/27買預售屋吃了虧, 某建商沒有給我五天審閱期就要我刷卡14萬付訂並簽本票42萬, 共計56萬, 另簽署放棄審閱權, 99/6/29要求解除契約受譏遭拒並要我求他們原諒及同情, 付出和解金或解約金, 文章中可否提醒大家, 如果遇到這個狀況請:
(1)趕快到郵局寄發存證信函給建物登記廠商及消基會
(2)打1950行政院消保處諮詢電話, 詢問消保官應有的法律知識並進行線上申訴
(http://1950.cpc.ogv.tw/)
(3)用錄音存證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4)避免購屋糾紛:請選「成屋」或「台灣誠信建商」或「國家建築金獎」之優良廠商
http://www.formosa21.com.tw/
(5) 查閱建商不實廣告的記錄: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建置的網站。消費者在購屋前,先查閱建商是否有不實廣告被處分的記錄,可先點選「本會行政決定」,在「案由」處輸入「建商名稱」然後再按「查詢」。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ecision/decisionList.aspx
(6) 查閱建商的訴訟判決記錄:司法院建置的網站,提供各級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消費者在購屋前,可由「全文檢索語詞」處輸入「建商名稱」,查閱該建商在各管轄法院之民、刑事裁判書內容。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7) 查詢建商在消基會的申訴: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置的網站,消基會成立於民國69年,是台灣最具公信力的民間消保團體;30年來已有近萬筆的購屋交易糾紛申訴案件。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在99年5月1號已經上路了,業者要修正的重點應該擺在審閱期不得少於五天,還有明訂出主建物和附屬建物的個別價格,另外買方延遲利息萬分之五單利計算的部分,也應調降為萬分之二單利來計算,政府表示,今後會持續對建商進行查核,對於不合格的業者,會要求限期內改善,如果不改善將罰款。
[網路轉貼]房屋代銷公司不會告訴你的10件事
1.只剩最後一棟機會難得,〈其實還有十幾棟〉
2.你今天刷15萬就有贈送家電〈利用人性的貪)
3.付了15萬現金,就叫你簽本票〈希望你死了反悔的心〉
4.你想毀約,他說他不怕,他們公司有法務部的人。
5.契約內容是他們自訂的,鑽法律漏洞,讓沒有購屋經
驗的人吃虧上當。
6.故意推託不理消費者解約之請。〈想超過合理審閱期,
讓消費者站於不利之地)
7.沒經過消保官,他是死不解約的。
8.解約了還要沒收10萬塊給他吃大便。
9.最後祝這家公司,兵敗如山倒,欺負人必得報應。
請問這位大哥
小弟最近碰到建商延遲交屋的問題
但當初因為新手購屋加上是父母親審視合約
現在看到合約發覺建商簡直立於不敗之地
因為上頭只寫著雙方同意以領取使用執照日期為完工日期 領取使用執照日起六個月內交屋….
之前口頭有說六月底七月初交屋 現在說使用執照下不來 可能得延到十二月
但照他們這種合約 使用執照一輩子沒下來我們消費者也無法告他違約啊
搞的目前我因為要住哪非常煩惱 而且得多花不少錢
請問這樣我得如何替自己爭取權益呢?
哇~~真是受用良多丫
感恩捏
我星期一準備要簽約了說~~還好
讓我又多溫習了一課作業捏~~謝謝~~^^
請問如果契約訂的建材寫了一堆材料這樣是合理的嗎?
To J.M.:一般都會寫,包括品牌,有時連型號也會註明,但建商往往會多加一句「或以同級品代替」。
太感謝你了....我剛買了預售屋,正在煩惱所有問題...看了您的文章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真的謝謝你!
最近也被契約書稿的頭很大
眉眉角角很多 大部分初版的契約書
也幾乎只會明定對建商有利的事項
建議有需求的人的真要仔細的校對
如果業務不配合修改 寧願就不要買了
phyllis您好
請問您現在入住的是xx灣嗎
最近也去簽約因為是新手
怕被建商呼嚨
三年多前跟三立建設 詔安街口買了一間預售屋
拖很久還沒蓋好
房子外觀被建商亂改成二種不同的顏色 變很難看
(原本是一個統一顏色)
請建商說明 改的理由
建商完全高姿態不理會
真的好無言
想退屋 不知有沒有方法!!
最後請大家小心!!
選比較大及有品質的建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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