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10, 2011

恐龍兩性作家

最近偶然讀到兩篇某報的專欄短文,著實令我瞠目結舌。發表於今年三月的那篇名為「剩女」;發表於九月份的那篇,則有個「完美情人自己改造」的驚悚標題。這兩位「兩性作家」的大名我聞所未聞,當然這絕非暗指作者的知名度不夠,而是敝人才疏學淺,見識狹窄。

但我個人認為,一個人有沒有知名度和他的觀念值不值得被認同,基本上是兩碼子事,畢竟檯面上多的是名聲響亮卻胡言亂語的藝人、名嘴與政客。但既然全國第一大報的編輯挑選了這些文章,進而使它們的影響層面擴及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人,我想我實在有必要談談自己的看法。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媒體開始流行起「剩女」這個一望即知帶有貶義的名詞,一如數年前曾掀起話題的「敗犬」二字。雖然我結婚至今五年多,但依照「剩女」這篇文章中的定義,我結婚時其實已屬「高級剩女」或「剩鬥士」的等級。可是說實在的,我壓根兒就是個不婚族。若不是臥病在床的老媽希望我能讓她安心,我絕不會在她過世的三週前去法院公證結婚。

事實上,我從不認為人「應該」結婚(或生子、或上班、或盡一切傳統上認為應盡的義務或本份。我的肚皮我自己控制,而工作不見得一定得透過上班這種形式),而且我到現在依然這麼認為。我只認同有些人「需要」婚姻,有些人「不需要」婚姻。婚姻是選項,不是義務。晚婚或不婚是一種生命狀態,不是人格上的瑕疵。但「剩女」這種名詞的流行,極可能形成一種社會氛圍,迫使某些女性因為不想「淪為」剩女一族而做出稱不上理智的決定。

因此,如果報社編輯可以用「新聞小辭典」的形式去解釋「剩女」這個「流行語」,而不是讓兩性作家以「是廚餘的一種,又稱為殘飯」這種諷刺挖苦的文字來嘲笑所謂的「剩女」,我會比較欣賞一些。然而,這種想法似乎是強求,因為該報後來又接連在影劇新聞中稱林志玲、莫文蔚和梁詠琪是「剩女」。顯然有這種心態、愛下這種標題的編輯不僅限於兩性版。

影劇版這麼搞也就罷了,我對影劇版的標準向來比較低。但我一直以為兩性版肩負的使命是傳播讓兩性和諧相處的觀念(或許這根本是我的誤解),而不是設下一個尖酸刻薄的框架,企圖讓人往裡頭跳。我感到遺憾的是,年輕女性其實佔了影劇版和兩性版讀者的最大宗,不管編輯有沒有自覺,但長期用「剩女」或「敗犬」來表達他們的價值觀,難道會是一件好事?

「完美情人自己改造」這篇文章就更驚人了。此文開宗明義地寫道:「我有個朋友二十好幾歲了還不急著嫁,…」。光是那個「還」字就已清晰地傳達出作者的心態,這意謂著,他覺得「二十好幾歲了還不急著嫁」是「不正常」的。但我必須說,就算這個「二十好幾歲」是二十九歲,我也不覺得作者的朋友不正常。我覺得真正有問題的,是寫出這種句子的「兩性專欄作家」。

該作者又寫道:「我曾經問過一個已婚人妻,要是結婚後又有了欣賞的對象該怎麼辦?她態度成熟的跟我說,那就把自己的老公變成那樣的人。可以慫恿他穿那樣的衣服,可以引導他什麼時候該怎麼做。」我猜想,作者會引用這位人妻的話,想必是認同她的觀點,但這種「改造他人以符合自己需求」的做法竟能得到「兩性專欄作家」的認同,不禁令我打了個寒顫。只能說,我對這位人妻的老公深表同情,而我對選用這種文章的編輯則是感到不可思議。

上週,該報又出現了一篇貌似讀者投書的短文,名為「剩女的白日夢」。大意是,作者原以為同年紀的朋友中有三分之一是和自己一樣的快樂單身「剩女」,後來卻驚覺其實單身的「只是那個我不敢面對的我」而已。這篇文章傳達出作者不接受自己依舊單身的事實,她自願跳進那個框架,並稱自己為「剩女」。

這真是一場悲劇。我多想用力搖晃她的肩膀,請她思考清楚,就算她的朋友全都已婚,也不代表她「需要」婚姻或「應該」結婚。這種事情不可以人云亦云,更不能受媒體洗腦。

這不禁令我聯想起我國《民法》裡關於「完全行為能力人」的定義。《民法》規定,滿二十歲就算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另根據《民法》第十三條,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也就是說,雖然某A未滿二十歲,但如果他已經結婚了,那麼他/她將被視為擁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做重大決定時不需要事先得到監護人的同意。

我以為,未成年就結婚的人頭腦多數不算清楚,而且通常不具備維繫婚姻或維持家庭的能力(當然凡事總有例外,但社會版經常提醒我們它成為災難的可能性)。雖然法律為了因應小夫妻生活上的實際需求而賦予他們成年人的行為能力,但絕不代表結婚了的人就確實具備成年人的行為能力。依當前的社會現實,恐怕即便是已滿三十歲的成年人,也不見得具備維繫婚姻或維持家庭的能力。如果在能力不足時,就因為傳統、因為同儕壓力,或因為媒體的洗腦而冒然投入婚姻,賭注未免太大。更何況,就算能力俱足,也得看自己需不需要婚姻再做決定。

往好處想,這幾篇「兩性版專欄文章」至少讓我明白,原來台灣不止法官界有恐龍,在兩性專欄界也有不少恐龍橫行。或者說,這一切只是一個企圖讓女性同胞趕快結婚生子以免卵子過期的政策宣傳,根本就是我太認真了?!

噗浪討論網頁:http://www.plurk.com/p/eaq93m

8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讀完感想:
他們的問題不是恐龍
是頭腦不好

antia 提到...

這一切只是一個企圖讓女性同胞趕快結婚生子以免卵子過期的政策宣傳<=我覺得是這樣...台灣現在的媒體三不五時就會放出例如"台灣女性不想婚,出生率新低" "逾33歲難生 百年新人快做人" "研究: 單身未婚者老年健康較差(或是較易得某種病)" 這種恐嚇女人的新聞,每次這種新聞一出現,網路上也會出現一大批討伐不想婚的台女的言論。台灣的環境對超過28的女人真的很不友善...我甚至看過有男性說,我不相信有女人是不想結婚的,那些說要不婚然後還說過的很快樂的都只是在強顏歡笑騙自己...種種讓人想翻白眼的言論

phyllis 提到...

To Cosima:一語中的!

To antia:這些都是內政部付錢幹的好事嗎?

寫日記是一種好習慣 提到...

天啊~做為您的長期忠實潛水讀者
今天這篇我真的要列出來把它錶框起來了!
我就是深受其害,好端端的卻因為自己單身和年紀(不過30而己啊) 就不敢再去參加婚禮了
不再想被根本不熟的人質問:什麼時候要嫁啊?(拎娘咧)

antia 提到...

阿知...不過有些新聞都是寫說"根據某研究(台灣某學者)"或是"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哈~我還知道會有哪些人會花錢出這種新聞,那些做婚友社的 XD

Annsu 提到...

不得不承認~有時真的會被刺激到~
覺得自己沒結婚是沒人要或是人格有問題~
但~ 一直相信結婚是一件可以等待跟選擇的事~
不是強迫一定要完成的事~
很羨慕那些結婚有另一半的人~也給予祝福~
可是我一個人也很自在也很幸福啊~

閒閒沒事 提到...

有時我一直在想
不生小孩會不會也是一種環保?
人少一點就不用多耗費地球資源些
但是很多人會恐嚇說你老了會沒年輕人繳稅養你阿!!
可是
我就不能老點再退休嗎?
我可以盡量保持健康阿!!!
例如少吃點東西阿!!

Sliver Chang 提到...

我想說的是...這個作者活得好辛苦...
不斷地給這個人貼這個標籤...給那個人貼那個標籤...
然後評論評論一番
生活是有沒有這麼費力啊...= ="

還要把別人改造成自己想要的模樣
難道這樣子不但綁住對方也把自己的心綁住都不會覺得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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