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十月 30, 2011

離奇售屋記 (3):說好的買方呢?

被M公司和N公司盜用售屋圖文並謊稱我有委賣,又被詐騙集團C公司耍得團團轉,期間還不時出庭與網路小白奮戰,一晃眼已是七月中旬,為期三個月的591售屋廣告即將在七月十八日到期下架。土地公說這間房子農曆六月底(國曆七月三十日)前可以成交,我不禁在心裡遙問祂老人家:「說好的買方呢呢呢呢呢?」(回聲不斷~)

才在心裡問完土地公,原以為生命中不會再有任何交集的X小姐竟在七月十四日捎來一封信,她說她還是很喜歡我的房子,她願意出跟仲介B小姐帶來的客人一樣的價錢。奇妙的是,當天另有兩組來自591的買方來電相約看屋,一組是約上午的夫妻,一組是約下午的仲介。「仲介要看屋?」有意開發物件的仲介不是早在我刊登自售廣告的前兩個月就盧過一輪了嗎?怎麼還有仲介打來?接聽電話的老公解釋說:「D先生說他是要陪朋友過來看房子,但還不確定是幾點。」

好吧!且戰且走,於是隔天上午我們依約回舊家帶看,然而那對夫妻顯得百無聊賴,興趣缺缺。懷著白跑第N趟的鬱悶心情,我想不如就把房子賣給X小姐吧!一樣的售價如果由仲介B小姐賣出,我得支付百分之四的服務費。如果自售,這筆錢就是百分之百實拿,我可以省下數十萬元。既然舊家似乎有個無法超越的價格門檻,那麼乾脆由第四度接觸的X小姐接手吧!

只不過,這價格離土地公指示的底價仍有一段距離,因此離開舊家後我決定再上烘爐地問問。土地公的答覆很明確:「可以賣給X小姐。雖然再等下去會有更高的出價,可是得等到明年。」明年?想到網路小白成了社區主委,我巴不得立刻處理掉那間房子。但我終究接受了「房子得賣給X小姐」這個事實,只是心裡仍不免期待土地公能再出點力氣幫幫我的忙。

下山時已近下午三點。途中我把想法告訴老公,他建議:「那妳就打個電話給人家,約時間見面談啊。」我心裡雖然急,但要找到X小姐的手機號碼卻得回家上網,因為我用的向來是功能極簡的「失智手機」。既然暫時聯絡不上,我索性催促老公撥電話跟D先生確認看屋時間。D先生想約五點。這意味著兩小時後我們就得再回舊家帶看。由於不方便跑太遠,接下來的三十分鐘我們都在雙和一帶閒晃。身為蘋果迷的老公邊開車邊嫌棄我那支無法上網的傳統手機,我心一橫,決定直接辦支iPhone 4。

我很快便走進直營門市挑好門號,然後坐在櫃台前等手續辦妥。此時一名女子推門入內,我定睛一看,認出她是前年跟我買下永和舊家的買方。她開心地坐下跟我聊天,還說自己今年初賣掉了那間房子(當然是大賺了幾百萬)。我忽然有種想法,我覺得自己會在那一刻遇見跟我買過房子的人,必然隱含某種象徵,而且應該是吉兆,於是我一出店門馬上用哀鳳寫了封信給X小姐。

我們在五點前回到舊家,沒多久D先生便帶著Y小姐夫妻及其幼兒來訪。Y小姐花了兩個小時鉅細彌遺地提問,從水電管路到天花板材質全都調查得一清二楚。接著,我們的對話演變成一場價格攻防戰,最後Y小姐以高出X小姐出價七位數的價格成交,而且她買下了我所有的傢俱、家電與傢飾品,這使得我離家徒四壁的「青豆化」目標只剩一步之遙。

不過事情並沒有想像中順利。手上不止一間不動產的Y小姐,想先確定銀行貸款成數後再跟我簽約。拖了三天,七月十九日,也就是我的591自售廣告刊登截止日的隔天,Y小姐付了一筆訂金。換句話說,我不用再花一千五百元續刊廣告了。

然而收下訂金後,Y小姐開始提出一些改變房屋現況的要求,例如每個房間都必須有電視cable線,而且不能走明管,牆面還要重新粉刷等等。儘管我們一一配合,也約了配線師傅回舊家施作,但買方答應的簽約日期卻一延再延,眼看就要拖過土地公承諾的成交期限—農曆六月底(國曆七月三十日)。

這期間我老公曾因蜂窩性組織炎住院八天,為了cable線的問題還跟醫院請假回舊家監工,我自己則是上場擔任免費的油漆工,這麼辛苦為得就是讓Y小姐趕緊簽妥合約。所幸在老公臨出院之際,她總算答應相約七月二十九日至代書樓簽約,這日期剛好比土地公承諾的成交期限早了一天,而我也果然是在D先生的協助下自售成功。不得不說,土地公真是太神奇了。也因此一走完售屋流程,我隔天就依承諾捐了六萬元的現金給廟方管委會。至於X小姐,我也只能對她說聲抱歉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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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at 10/30/2011 09:50:00 上午 | © 版權所有,盜貼必究,已有前例在先,切勿自誤



3 則回應
Blogger 卡卡 說...

土地公真的好神呀!!!!

30/10/11 10:35 上午  

Blogger phyllis 說...

To 卡卡:真的是有求必應啊!超感恩~

30/10/11 10:35 上午  

Blogger 小酷 說...

阿?還沒結束阿!

30/10/11 2:5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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