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21, 2009

媽媽的身後事(十一)遺產(下)

續前文)老媽因為生父外遇而鬧離婚時,才二十九歲。聽老媽說,原本她想理直氣壯地控告生父和狐狸精妨害家庭,沒想到年紀小老媽七歲、當時血氣方剛的小舅一時氣憤動手打了生父,反被生父控以傷害罪。未免小舅的人生因此有了污點,老媽決定與生父和解,雙方同時撤回告訴。後來生父帶著老弟遠走美國,或者說逃之夭夭,總之二十多年來,他從未按照法院判決給過老媽一毛贍養費。

由於知道這段淵源,也清楚學生時代的小舅是靠老媽的資助過日子,因此我對小舅在老媽臥病期間表現出的言行感到大惑不解。事實上,我對老媽的其他手足也抱持相同的疑問。我不明白何以老媽過世後,他們至今沒有任何人上金寶山看過老媽。就連我主動寄發電子郵件,也無人回覆。有一回我在路上撞見大舅,他還一付避之唯恐不及的樣子。

現在我才明白,這一切恐怕都是為了錢。

自從最後一次與小舅聯繫,一眨眼已經過了三年。老媽那筆數百萬元的定存,我和老弟都不曾再過問。可是在定存到期日的當天,打開一個平常不會刻意打開的紙箱,然後發現那張沒被歸檔的紙張竟與那筆存款有關,對我而言,顯然是個不容忽視的徵兆。大半夜裡,我捧著那張紙,驚歎世事的巧合。

隔天,我將紙張掃瞄後寄給老弟看。從不信鬼神的他,也不禁認為這是老媽給我們的「跨界」提醒。於是,我們透過即時通訊軟體展開了辦案過程。我們想知道當年大言不慚「以我的身價,妳媽那種小錢我才看不上眼」的那位高級知識份子,三年多來究竟人間蒸發到哪兒去了。

老弟先是打去那家美國的銀行,發現老媽的存款帳戶早已結清,而銀行基於保護個人隱私,不肯透露任何細節。銀行行員說:「除非你帶證明文件飛來美國,證明開戶人與你的關係,並證明開戶人已死,否則本行無可奉告。」然而這不是重點,即便我們飛往美國,也無法改變那是一個「授權帳戶」(Power of Attorney)的事實,而小舅就是衝著這一點為所欲為。

拜孤狗大神之賜,我們查出了小舅的地址,也查出他正在賣房子。從房仲網站上的圖檔,我確認了那間我去過的房子,也發現這間房子竟從去年四月託售近一年都賣不掉。我們也曾想過假扮潛在買主套出小舅的聯絡方式,但仔細想想就知道這根本行不通。總之,在對方三年多來刻意隱藏行蹤的情況下,案情陷入膠著。

透過線上友人的提醒,我建議老弟上偵探網站合法購買個資。美國有許多網站,只要付費就能查到任何一名美國公民的個人資料。就這樣,59.95美元才付完,一個小時後小舅所有的個人資料便手到擒來。順道一提,幾天後比利潘(BillyPan)也以同樣手法查到了李慶安在美國的個人資料與房產資料。這意味著,除非小舅不再當美國人,否則他永遠無法隱形。

我和老弟大約在凌晨二時收到小舅的個資,當時美國還是大白天。從個資上可以清楚知道,小舅搬離亞特蘭大後躲藏到加州,而且「又」開了一家洗衣店。是的,唸到博士,曾在我的母校當副教授的小舅回到美國後一直以開投幣式洗衣店為業。他甚至在洗衣店的名片上印著「Ph.D.」的頭銜,儘管我不清楚學歷和衣服洗不洗得乾淨有無絕對關係。反正,老弟當下就撥了通電話到洗衣店裡,把自以為披了隱形斗蓬的小舅嚇了一大跳。

接下來的故事令人光火。可想而知小舅又說了許多難聽的話。老弟後來只向我轉述了其中幾句話,大意是,小舅很驚訝我們怎麼找得到他;還有,除非我把外婆的金子吐出來,否則他絕不交出老媽的數百萬存款。先不提外婆的金子是否有數百萬的價值,可以讓他以此作為交換條件。重點是,這些金子壓根兒就不存在。

小舅認為,外婆身後留下許多金子,而且被老媽吞了。為什麼會做此推測呢?因為外婆臥病時在台灣的大舅和在美國的小舅都裝死,唯獨老媽在照顧。而這筆小舅幻想中的金子,理所當然落入了他幻想中的深口袋。小舅告訴老弟,他認為這筆金子後來被我給吞掉了。

如果清楚中華民國的報稅制度,就知道我不可能吞掉任何外婆的金子,況且小舅自己也說過,外婆死後的稅由是他去報的。根據規定,老媽死後我除了如實申報所有的現金存款之外,還必須會同國稅局人員才能開啟老媽的銀行保險箱,以免有任何漏報情事發生。事實上,箱子裡有什麼貴重物品,申報清單上寫得一清二楚。

我不知道小舅曾經看過我的部落格。小舅對我老弟說,我這個人糟透了,為了吞掉外婆的金子,竟還寫出「媽媽的秘密基地」這篇文章意圖蒙騙。他往自己臉上貼金地以為這篇寫於2006年六月份的文章,是我為了吞掉外婆的金子而「刻意寫給他看的」。

無論如何,外婆並沒有價值數百萬元的金子,保險箱裡的首飾只是些玉墜子、珊瑚和瑪瑙什麼的,頂多在墜子周邊有圈鑲嵌用的金子,值不了幾文錢。我當時覺得這些物品擺在家裡佔位置,早就包好了想寄給小阿姨收藏,無奈她拒不回信,三年多來我也不清楚她下落何在。

被小舅污衊我吞了金子,著實令人生氣,因為這分明是「作賊的喊抓賊」。大半夜裡我火氣上昇的拆開那個近三年前就包好的小紙盒,拍了張外婆的首飾照片,請老弟代為轉給小舅,以示清白。只是,我和老弟都中了他的緩兵之計,因為老弟隔天再去電詢問是否收到照片時,小舅竟然換了電話號碼,再次上演人間蒸發的戲碼。為了錢墮落到這般田地,我無言以對。

我自始至終沒有要爭這筆錢的意思,因為這數百萬元當時就打算給老弟,但由於老弟是年收入上千萬的金融菁英,所以並不急著討回這筆錢。事實上,我和老弟都認為,如果小舅有困難,我們大可將錢交給他運用,畢竟三年多來我們從未吭過一聲。

人就是這樣,要的不過是個相互尊重。如今小舅不由分說地霸住老媽的錢,還反咬我們偷了金子,實在教人忍無可忍。回想起當年老媽和小舅的種種,令人不禁怨歎人性的卑劣。這筆錢的合法繼承人是繼父、我、和我弟。上週被白目的繼父四弟連番問及錢的事情,讓我覺得萬分無奈。因為拋棄繼承權的繼父,至今不曉得有半數的錢一直都在小舅的口袋裡。

寫出來,就表示我不在乎小舅會看到。人在做,天在看,願他好自為之了。

12 則留言:

James W. 提到...

看了這幾篇文,或許老爸自動放棄家族財產爭奪權,反而是明智之舉,不過講實在的,我到現在心理對於老爸之舉還是會有一點點怪怪的,錢這種東西實在可怕呀。

匿名 提到...

真是挺悲哀的
令舅也是金本位的很嚴重啊
只是金飾
又不是金條
可憐他堂堂一個Ph.D.現在「淪落」去開洗衣店
(要是我,我無所謂,可是有些人比較放不下去,PhD vs 洗衣店? 我的國中同學就會哭哭了)
我會說,偷來的贓款存不下來啊
妳比較通靈,會不會「天道好還」呢?

匿名 提到...

您的小舅還有繼父的弟弟都是一樣的,因為他們自己的心裏都是大便,所以看別人也是大便,
他們眼裏只看見錢,根本不會相信這世界上有人重視親情勝過錢的.

如果您沒有勇氣對繼父說:"This is none of your business!", 也沒有勇氣對小舅說:"Get lost!",那就算了,但是不要再為他們生氣或流淚,應該是您自己可以選擇的吧?

人生苦短,何必浪費時間在這些人的身上?

dai 提到...

一連三篇,令人心寒... :(
best wishes for you...

匿名 提到...

我也是一連看三篇~~
很想問一句~
老天爺是怎樣?? 壞人當道囉 ??
真的很心酸 ~~~

phyllis 提到...

To island.republic:其實我也不懂繼父在想什麼,但我就當他是老好人一枚囉!至少他沒有造成我的不爽,倒是他四弟真的讓人倒彈。

To 阿勤:那連金飾都稱不上,是鑲在墜子旁的細細一圈金子。我不覺得開洗衣店是「淪落」啦,只要是本本份份賺來的錢都可以引以為傲。可是他放不下身段地在名片上印「Ph.D」,又侵吞我媽的遺產,這才是真正的「淪落」,簡直跟強盜沒兩樣。還有,我沒有通靈啦,我只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採訪過通靈人,大大誤會了。

To 匿名者:我就是不想再理這種鳥事了,所以才寫出來,寫過就算了。其實我也只寫了一小部份,真的要全部寫出來就會變成一齣「娘家」了。

To dai & green tea:我們真的覺得,有困難就說一聲,但不要硬搶,太難看了。雖然不希望親人下場太慘,但是如果老天爺願意給他現世報,我倒是不會反對。

匿名 提到...

就算是沒有困難也會硬搶的
敝人的養舅舅(意思就是領養的),
在未經我家人同意下,拿了賣掉當年我娘辛苦打拼省吃儉用所買的地的錢去投資股票,對外向我們宣稱是用我們兩家孩子們的名義投資,然事實上當然那些錢都還是他的永遠也不會還給我娘的,不過這也就算了,因為錢不多,只是心疼我娘當年辛苦一個人撐起幾十口的家人,最可恨的是把外婆戶頭裡的錢都領光連老人年金都不放過,真的很#@*^($#),養舅舅不窮喔,非常不窮喔,開名車住華屋而且還是大老闆喔.

Unknown 提到...

能找到匯款記錄嗎 太可惡ㄌ

匿名 提到...

這種人晚上不知道睡不睡得著
不過我個人還是相信karma這種東西
該有的報應會來的
希望phyllis不要再為這種人傷心難過

匿名 提到...

半夜一連看了三篇,如同網友dai說的,還真是心寒,另外,我還多了無奈,因為我們並幫不上忙,只能說某些人的劣根性很強...不過我覺得,你和令弟都是有才華有能力的人,加上分隔那麼多年,令弟對你也仍有手足之情,卡先生也對你很好啊~~最重要的你都有了,其它的就都只是一閃即逝的風景了。我相信,你是個有福氣的人,現在失去的,以後必會以其它形式回來的。雖然,我想你在意的並不是這一點。

至於那些在宗教團體作表面功夫的人,完全是因為他們內心自知有所虧欠,才更需要那張"贖罪券"啊!!!

匿名 提到...

親戚扯到錢,我至今還沒聽說過感情能完好無缺的。
我母親那邊的兄弟姐妹,大家就為了重男輕女和一棟價值八千萬的大房子彼此互相較競,比有生兒子的可以多拿一份,沒生兒子的不服氣...
幸好我母親是嫁出來的,早已自動簽署放棄繼承,但也因為正是嫁出去的,家裡面的人對於嫁出去的女兒自不會太放在眼裡,甚至被嗆聲別想肖想家裡財產,氣得我爸衝著我未嫁出去的阿姨大吼:「我家也不是窮到沒飯吃,不希罕你家那八千萬!」

至於我父親那邊的親戚更離譜了,連祖先墳墓被四周圍壓到最底下,我父親動了想移靈到較好的墓園請人誦經的念頭,居然被入贅到他人家中的三房小孩嗆聲:「你不要因為你家小孩生病,所以才想遷墳!要是遷墳後我家的人出事,你們要負責!」過了許多年後,該房有人過世。我父母感嘆好險當年沒移靈,否則這筆正常生老病死的帳又都算在咱家頭上了。

親戚扯到這種事都是有理說不清的,我家也逐漸減少和是非親戚來往,耳根子會清靜很多。

匿名 提到...

After reading part II, I think your Sho-Jo-Jo, already has the 現世報,,
see how he has to hide himself, how many times he can do so?
he is the "Poor" one..

MeowMeow Cat 2

張貼留言

歡迎交換意見,惟網路小白橫行,故恕不開放匿名留言,欲留言請先申請 Google 帳號,為自己的發言負起法律責任。若您欲張貼網址,請使用 html 語法,以免本站版型被過長的網址撐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