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9月 27, 2008

黑心書

三年半前,我寫了一篇名為「Fleshwriter vs. Ghostwriter」的文章,大意是名人找槍手代筆寫書已成常態。當時我沒把話講完,只是約略提到「以上,是因為聽了某出版社老闆脫口而出的一句話而寫的,那句令我噴飯的話是:『唉,我們家的暢銷作者,怎麼沒有一個會寫書啊?」』現在,我想把故事說得更完整一點。

最近常有人稱我為「部落格寫手」,其實我並不想接受這種稱呼。當然在某些領域這可能是約定俗成的說法,可是就我個人的感受而言,「寫手」是付費寫稿的人。就像,倘若某甲受某單位之託寫稿,那麼我會稱呼某甲為「外包寫手」。說的人或許沒有惡意,可是寫自己的部落格卻被稱為「寫手」,我總覺得不是滋味,因為我從來沒有在這個部落格上寫過置入文,所以,你可以稱我是「部落格作者」或「格主」,但我絕對不是「部落格寫手」。

言歸正傳。我在三年半前的那篇舊文中,提到某家十分擅於行銷的出版社,該出版社的書幾乎本本登上暢銷排行榜。當時該出版社的老闆B找我去談寫書的事,結果聊了半天,我才曉得他是要我替某知名律師的「自傳」代筆。我心想,「自傳耶!連自傳都找人代筆,你們這些人會不會太沒有羞恥心啊?」可是,真的就是這麼回事。出版社只要找人代筆,再請名人將名字和肖像授權給出版社當品牌,一本成本低廉的出版品就能迅速誕生(這能叫做ODM嗎?)。

記得當時我問過B,「真要代筆寫他的自傳,我好歹要採訪過他本人吧?否則我怎麼知道他的生平事蹟和感受?」只見B不假思索地回覆我,「他哪有空啊?資料妳不會自己上網找喔?」聽到這裡,我對替該出版社寫書已經沒有任何興趣,接下來的提問純粹只是基於好奇心罷了。「那如果寫出來了,作者是他,我要掛什麼title?編輯嗎?」怎料B說,「編輯當然是掛我們家總編輯的名字啊,妳應該是掛『校對』。」校對?聽到這種回答我只有傻眼的份。

接著,B拿了該出版社當時甫登上暢銷排行榜的一本書給我瞧。那本書有看似來自中、日、台三地的三位聯名作者,B毫不掩飾地指出,「這三個人根本不存在。」原來,稿子是他向幾個中國寫手以低價買斷的,他們只要稍事編輯、捏造出三位虛擬作者的顯赫學、經歷,再取個響亮的書名,消費者就會不疑有他地買單。而運用這種手法,他已經成功地炮製出相當多本暢銷書籍。

很久很久以前,在出版人還認為出版是良心事業的時代,我不相信書會這樣被生產,但現在這似乎已經是常態了。前年,我受邀當某入口網站的「唬人」(這是付費職務,我若接受了我就是「寫手」沒錯。)只是,後來發生了一些讓我感到十分不受尊重的事情,所以我並未接下一季一任還有機會名利雙收拿VAIO的「唬人」工作,然而在拒絕之前,我還是和眾「唬人」去該網路公司開過兩次會。

在那個場合中,我見到了「藝文唬人」。藝文唬人果然渾身散發書香氣息,一看就知道是出版界人士。網路公司的編輯在介紹看起來不超過三十歲的她給大家認識時,提到此人曾經出版過一百多本書,堪稱是「著作等身」。一本書平均1.5公分,一百多本疊起來算一算真的比她的個頭還高!可是,她怎麼會出過一百多本書,而我卻完全不知道她是誰呢?寫得這麼用力、這麼多產,總該成名了吧?結果一問之下才知,這一百多本書都是她替別人捉刀代筆的。也就是說,光是她一個人,就產出了一百多本作者另有其人的假書。

書的內容優不優、文筆好不好倒是其次,基本上我認為作者和執筆者並非同一個人的,全都是存心造假的黑心書。特別是名人書,我相信這本書是你寫的,所以我衝著封面上你美美的、看似權威的肖像照,掏出鈔票買下了你的書,結果這本書根本不是你寫的,請問這不是詐欺是什麼?而當一個寫手,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造假,卻仍舊執筆為他人捉刀時,我不知道她心裡對於蓄意欺騙讀者是否有過一絲絲的愧疚?在知道那位「唬人」是代筆者的瞬間,我對這位氣質很好的寫手已經無法產生半點好感了。

說到黑心書,不僅政治書、財經書、名人書所在多有,許多人奉為生活圭臬的星座書,也不無黑心產品。十幾年前,我還在唱片公司工作時,隔壁坐了一位留美碩土同事。有次聊到寫書的話題,她說她大學時代就出過許多本書,其中佔最大宗的是一年365天、一日一忠告類型的星座口袋書。「妳很懂星座嗎?」我問。「不懂啊,就看國外的星座書湊一湊就有啦。」她回答。「可是國外的書有把365天都寫出來嗎?」我接著問。卻只聽見她說:「自己隨便掰一掰就有啦!」天啊!這不是黑心書是什麼?很多人可是會照章行事的耶!

三年半前的那天,離開出版社前,B要求我先為該律師的自傳試寫兩千字。當時我心裡已打定主意不做這種騙人的勾當,於是便回他:「試寫?那萬一你不用,我不是白寫了嗎?」B聽到我的反應馬上答道:「安啦!就算這本書不能用,下次XXX出自傳時,我也可以擺進去啊!」所以,該出版社出版的名人自傳都是走拼貼、混搭風就是了,從此我對該出版社的鄙視臻至極點。故事到此結束,但前陣子看到的一則對岸新聞更是讓我匪夷所思。

畫家也會造自己的假?這並非不可思議。近日,一位酷愛字畫的收藏愛好者拿出一幅廣東某當紅青年畫家的作品,稱畫上只有簽名和蓋章是出自該畫家之手,其余均是他人所作。

畫家造自己的假,說白了就是請人代筆。近年來隨著書畫市場的升溫和投資者不斷增多,書畫價格尤其是名家作品的價格愈來愈高,但如若不小心花大價錢買了一幅代筆畫,總會如鯁在喉,心有不甘。因此,了解代筆書畫,以及如何正確判斷它的價值,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話題。

我只想問,這年頭,還有什麼可以相信?

20 則留言:

Vergil 提到...

我唸研究所的朋友告訴我,很多他們教授的論文都是他們在做的,教授都沒有參與。發表卻是掛教授的名義,真正在做事的人一點好處都拿不到,只有可憐少少的研究經費,還要被凹來寫國科會的研究案。產官學界都這樣了,證明這已經是常態了。

記得有個漫畫是這樣的: 一個作家拿著他自己五音不全的demo給大音樂製作老闆說: 「你們歌手都跑來出寫暢銷書了,所以你有義務幫我灌唱片發行!」

可見這一類的書也有套版、美編...說真的,資訊爆炸時代越來越多根本不值得浪費生命去閱讀的書了。

我很高興我現在做的工作,雖然有可能會餓死,起碼還有夢想、為自己而工作

:)

Si 提到...

這年頭該先相信自己啦。

還有
我對一句話很感冒
"可見敝格多麼沒有人氣"
我一定要幹你一下
他媽的你不要太看低自己的部落格喔
這位"格主"?

這才叫做大放厥詞啊 -_-凸!!

James W. 提到...

最近來幫點,都是減肥瘦身門診,看來這兒真的是貴婦路線 :P

上兒講的事是真有其實,可是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學界」,那個高舉道德大旗喜歡指導什麼什麼什麼的學界,不是更臭不可聞?

大約十年前,我當碩士生時,也有一位「熱血」的小老闆,用一個「改變這個世界」的大義,四處網羅外語能力好的專業,進行各種專業教科書的翻譯,我的運氣「好」,譯筆文字略佳,每每被其委以重任,還被恩准以新人最高價(一字 0.6!?,後來者有0.3的)來譯,問題是,書出來以後,竟然要掛各大權威教授,那些每每為天地立命的教授,讓這種欺世盜名的事發生,口以嗎?口以嗎?口以嗎?

不幸的是,那些知名教授,就是專愛幹這種勾當,對當時小小的心靈所造成的打擊,就是認清這個世界的虛偽,也再也瞧不起愛講「學術良知」的那群人,相信我,最愛講,麥克風最大隻的那群人,常是最有問題的。

那家出版社的書,之後再也不敢看了,他們的譯者英語一個比一個差,老闆還上過錢雜誌被譽於經濟奇蹟,至於可憐的讀者則是多讀多錯,台灣一些社會學科到現在還是低度發展,這位市膾的奸商也是幫兇。

匿名 提到...

嗯...你說的那本暢銷書, 該不會叫做" XX歲前要做的YY件事"吧?

Pedro. 提到...

我第一個直覺也是想到這本:《 XX歲前要做的YY件事》。

因為他的作者太奇怪!!
--

phyllis 提到...

To Vergil:我們唸大學時,也被只有大學學歷的國文講師,要求做一個奇怪題目的報告,事後發現他其實是利用我們替他的碩士論文收集資料。

To Si:啊,是是是。

To James:這裡哪有走貴婦路線啊,走貴婦路線也有拿VAIO,我沒有VAIO,可見我不是貴婦啊(酸~~~哈哈哈)。

我也被某出版社以一字0.33元詢問過是否接下譯書案,而且看似十二萬字的書竟要求我一個月交稿,請問這樣會有品質可言嗎?如果大家都接受這種稿費,這種時限,我不相信有人會願意先把稿子校好潤好再交出去,因為成本不划算時間也不夠啊,難怪市面上亂譯的外文書一堆。

1084期的《商業周刊》報導了一家年營業額上億的參考書出版公司。文中提到早期台灣的參考書多半盜印自歐美教科書,民國八十一年著作權法修正過後,出版社沒辦法負擔高額的版權費,許多業者面臨寒冬。

這家被台北市出版公會理事長稱讚「做法聰明」的出版社,當時收集台灣各大學的課程大綱帶到北京,然後「二、三十個大陸的大學教授排排坐,我就把要出的書全部發包出去。」負責人得意地說,「你相信嗎?大陸教授寫一本書只要人民幣五百元。」

商周稱這種「台灣下單、大陸代工、台灣品牌」的新出版模式,讓這家出版社在智財法上路後迅速壯大,並成功對抗三民等耗費巨資簽下歐美教科書的大型出版社。商周總是以營業額論英雄。我看完則是想,這種低成本的教科書內容真的「正確」嗎?不會教出問題嗎?

To Brian & Benjamin:我只能說,儘管多數不知道內幕的讀者會誤購黑心書,但仍有不少讀者是冰雪聰明的。所以我從來不敢、也不想偷渡置入文,呵呵。

匿名 提到...

Phyllis

目前也是自由撰稿人
你寫的這一篇
非常能夠感同身受

也很討厭人家說我是寫手
大原則就是不接不掛名的案子
因為我也不想當幕後黑手啊~

另外
想請教你
你的rss網址
我想訂閱在我的部落格上
謝謝

匿名 提到...

的確!這是一個連書本跟學位(論文)都可以造假的時代。我相信只有用心可以辨別真偽,讓好的文字出頭,虛偽的文字沒落。

小上班族 提到...

謝謝Phyllis的這篇文章 其實早就有聽過在出版界有這麼黑 但沒想到有這麼多書都是黑書

dai 提到...

真是令人發寒的真相...
可是似乎到處都是這種事情在發生

匿名 提到...

謝謝妳所分享的一切,生命經驗
我也是大量閱讀的,,讀者
嗯,,有些書,,很容易就被發現有問題
有曾經有人要請我,,當寫手,,,
但當時並不知道,,,原來寫手,,,是...
黑心的工作,,哈
再次謝謝妳所分享的文章
大部分都看完囉,
再一次謝謝你的大方,,分享
路人

Unknown 提到...

好好笑的社會
真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律師!!

Morpheus, The Simplexity 提到...

感謝Phillis 寫出這樣的內幕...
這樣以後買書還真的要多加留意

jamesmor 提到...

這年頭還有神麼可以相信的?

有人污了七億洗錢(也許更多),騙了大家八年(也許更久)。大言不慚的去中南部潑糞,挖糞給信徒品嚐,信眾們當作是看到天神降臨般迎接、其言論美味可口阭指回味,唉......

回正題,謝謝妳告知,原來出版界是這樣惡搞,下次敗讀自傳類書籍我會更慎重挑選。

常來此潛水的讀者

匿名 提到...

樓上的,這跟政治有什麼關係!
不要污染phyllis的留言板,tks.

Vergil 提到...

關於這個黑心書事件,我覺得應該聚焦的是「資訊的不對稱」。拿我第一個提出來的研究生幫教授捉刀寫論文的論點來看,如果研究生只掛自己的名字,其實宣傳效果有限,而且缺乏專業人士背書,有缺乏公信力之嫌。這個資訊爆炸的年頭什麼都要「抬頭」,相信權威而不相信真實,這也是一個可悲之處。值得爭議的是幕後主導的研究生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 而不是當個棄而不用的馬前卒。

同理,寫自傳或出書也不必要自己來,如人權作家柏楊的自傳,由柏老口述,周碧瑟小姐整理出版(遠流)。共筆著書付梓乃是一種文明現象,寫手或是撰稿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肯定或是尊重。

話又說回來了,有時候看的書多了,覺得某些「名家」寫的推薦序一點也不專業,甚至根本抓不到重點。我覺得由我來寫還比較有深度,但現實的生活上還沒有人也沒有出版社願意瘋狂到找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寫序(噗嗤)

消費者有知的權利,付錢的人把信任交給作者,著書人應該詳盡查證的義務,就像師傅帶徒弟,給學生寫論文應該也要想辦法去推銷自己人,...這是理想化啦。


PS: Phyllis說自己的部落格沒人氣,我想在場留言的部落客部落格應該都應該是乏人問津、門可羅雀了。(你一天的流量可能比在場的人加起來平方還要多喔XD)

匿名 提到...

phyllis再說自己沒人氣,很多人都要跳樓了

來自中、日、台三地的三位聯名作者......靠,我有買...

phyllis 提到...

To isyaju:可是有些佛學書也是買對岸的稿子套上假作者來賣的耶。很扯吧?果然是未法時期。

To ISAISA的星星之光:不好意思回覆晚了。我的RSS是http://feeds.feedburner.com/blogspot/aFZG,感恩啊。

To 小上班族&路人:其實有些黑心書的內容應該還是可以啟發人心,我只是覺得這些出版社和寫手在第一時間就沒有做到「誠實」,對我個人而言,這是很不可取的事。

To dai:所以說部落格主寫的書,比較不會是黑心書啊,因為我們是一天天看著這些文章被生產出來的,呵呵。

To flora:我不敢說,我怕被他告。

To Morpheus:其實真的很難分辨耶!但至少文中這一家的書我以後不會再買了,事實上我根本也沒有想買過啊XD。

To jamesmor:有良知的出版社當然還是存在的,我只是不巧見識到這家。要啟發人心還是賺錢,或者兩者兼顧,對一些出版社老闆而言,前者似乎根本不在考慮之列。

To 匿名者:感恩啊。

To Vergil:其實我要說的就只是「誠實」這件事。是口述就掛口述的title,是執筆就掛執筆的title,實話實說有這麼難嗎?「共筆著書付梓乃是一種文明現象,寫手或是撰稿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肯定或是尊重。」這句話說的很有道理,但有時寫手為了稿費,仍願意接受不合理的對待,畢竟大家都有自己的難處。我只是對「不誠實」這種事情覺得很感冒罷了。

你說「名家」寫的推薦序一點也不專業,甚至根本抓不到重點。確實,因為有些人根本連書都沒看過就寫了推薦序。就像很多DVD封面的影片介紹與劇情不符,CD側標寫的也和裡頭的音樂天差地別一樣。有時候為了趕時效,出版商真的也只能找人爛掰一通,反正消費者似乎也不會抗議。

To ykhuang:原來你是苦主,阿彌陀佛。不過那本書到底好不好看啊?我拿到就轉手送人了,知道內幕之後根本不想看啊。

匿名 提到...

我在買那本35x33之前根本就沒聽過那三個作者的名字,不過我本來就是個沒什麼文化的人,不會衝著作者名氣跑去買書(我只知道那種家喻戶曉型的),純粹是看內容標題,為了在飛機旅途上打發時間才買的。

把它當成你能接受的心靈雞湯就還看的下去,雖然我也沒看過心靈雞湯這本書...

Unknown 提到...

看來在下是事作俑者!
我的布羅格裡妳的連解說明已經修改了!
修改為→【新時代的創意部落格】。

張貼留言

歡迎交換意見,惟網路小白橫行,故恕不開放匿名留言,欲留言請先申請 Google 帳號,為自己的發言負起法律責任。若您欲張貼網址,請使用 html 語法,以免本站版型被過長的網址撐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