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三月 01, 2006

全職看護週記(十六):派出所見聞錄

原來我成了失蹤人口。結了婚要去辦入籍登記,這才曉得自己已被戶籍機關通報為失蹤人口。得先去戶籍所在地的管區派出所「撤尋」,才能辦理入籍手續。

會成為失蹤人口,是因為老媽的現任房東不讓我們將戶口遷入北縣新址。會租屋則是因為台北市的房子被老媽賣了,而會賣房子,歸根究底是因為遭強盜入侵,不想再住下去。反正情形就是房子有了新主人,我和老媽遲遲沒有新地址可遷入,於是就成了警方列尋的失蹤人口。

到派出所辦「撤尋」時剛好是晚間九點整,整個警局的員警正在交班,約莫等了十分鐘警員才有空受理。同一時間,坐櫃台的員警接了通電話,說是某牛肉店有巴基斯坦籍的非法外勞,因此指派了員警將他載回派出所,還通知了外事組要加派一位懂英文的員警前來支援。而被指派去載外勞的員警,恰巧是上回到我家協辦竊案的那位,那傢伙後來吃案,把我目睹竊賊犯案的家庭竊案給報成了「遺失」。

受理撤尋的員警瞧了一眼我和老媽的戶口名簿,便開始坐在電腦前面打字,還不時問我一些例行問題,我往他後方移動,才發現他正在打撤尋筆錄。這位老兄挺妙的,他打字是用「一指神功」,而且很明顯他不太會用Word。我看他很吃力地一鍵一鍵敲出注音符號選字,好不容易才打出三個字。他似乎也不會使用「對齊」功能,原先的格式是預設成「左右強迫對齊」,他見到「網路業」那三個字橫跨整列,分得好開,似乎有點懊惱。

輸入電話號碼那列時才有意思。阿拉伯數字自然難不倒這位員警,他在順利打完十個數字後企圖讓它們居中,可惜他還是不會使用「對齊」功能,所以我就望著他很辛苦地用中指連敲空白鍵十餘次,才終於將我的聯絡電話擺在大約是該列中央的位置。呼,我光是用看的都覺得好累啊。結果,才兩頁半的A4表格,他光是打字填空就花了半小時。期間,巴基斯坦人被上了手拷帶回派出所,一臉無奈;一名推銷員揹了大背袋進來兜售槍套、背心之類的軍警用品;一名氣質像流氓的中年男子大搖大擺的進來上網,然後在貼著「請勿吸菸」的標語前抽菸;另一名大陸新娘則是在一旁苦等員警受理她的定期報到,一邊叨唸著:「怎麼這麼慢啊?」沒辦法,那時大家正忙著外勞的案子呢!

受理四十分鐘後總算將Word檔案打好存檔的員警,共列出五份筆錄要我簽名蓋章。仔細一看,表格上還有一列是「經濟狀況」,右欄列有「貧窮」、「小康」、「中產」、「富裕」等選項,他反射性地替我勾選了「小康」。原來就派出所的觀點而言,「小康」是比「中產」還要窮的階層。總之,整個程序結束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剛好花了一個小時。我們要離開前,推銷員一無所獲的走出派出所,等了有五十分鐘之久的大陸新娘也拿到了她的合法居留文件,員警還跟她說聲了「不好意思」;而另一名剛忙完的員警,則是走向那位正在上網的類流氓人士,點燃了另一支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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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at 3/01/2006 12:17:00 下午 | © 版權所有,盜貼必究,已有前例在先,切勿自誤



7 則回應
Anonymous Morpheus 說...

記得有次我因故去派出所作筆錄的時候,本來很好心的請警察伯伯念內容,我幫他打字(其實是因為我趕時間啊,看他這樣打字我會瘋掉)。但是卻害他被他的主管罵,說「怎麼可以讓報案民眾來打字,你自己要找時間練習」..之類的。
只好讓他繼續一個字一個字的慢慢打..啊我的時間也就這樣子一分鐘一分鐘的耗掉。
真暈呢。

1/3/06 3:51 下午  

Blogger Wey 說...

看了這篇文章,突然想找人去遊說警方招標「電腦操作基礎實務」及「電腦操作進階實務」課程,教授 Windows 及 Office 操作原理及使用技巧,應該能賺不少錢吧? :p

本來還想把電腦打字課程寫進去,不過後來想想,這東西應該不用教,上網找人 Talk 幾次便突飛猛進了,在課堂上教反而成效不彰,想當初我就是這樣「被」訓練出來的。

當兵時認識一些警察,知道基層警員的辛苦。講到警察,就想到不久前我被開罰單的事。上週六我在忠孝橋下違規左轉,被警察攔下來,攔我的那個警察很客氣地對我說:「先生您好,忠孝橋下禁止左轉,您違規左轉,我們必需給您開一張罰單。」我愣了一下,六、七年沒被開過罰單了,什麼時候開始警察開罰單的態度變得這麼客氣了?不一會兒另一個警察跑來,重覆上面那段話之後,開了一張罰單給我,開完還跟我說:「先生很抱歉,職責所在,必需幫您開罰單,請見諒!」哇勒…我快暈了,大哥!違規的人是我耶!應該是我對其它駕駛人說抱歉才對,怎麼反而是交通警察對我說抱歉?不久前報紙報導警員拒關說被調職的事件,想來警方在辦理公務時,常受到不應有的壓力與關切,才會變得如此。當警方開始畏縮,犯罪份子便會蠢蠢欲動。這不是個好現象。

2/3/06 1:19 上午  

Blogger bob 說...

那個類流氓的大哥,我猜是便衣刑警吧
剛剛去探詢民情結束後,回派出所查資料?

2/3/06 2:04 上午  

Blogger phyllis 說...

to morpheus:

我本來也很想幫他打字的,可是我當時心裡正在掙扎該不該叫那個類流氓人士把菸熄掉!不過我猜他有可能是警察「同路人」,想想還是決定算了,我要是真的制止那人了,難保他打字不會故意打上兩小時...orz

to wey:

所以警察開罰單時到底該抱持何種態度呢?看完你的文章還真的左右為難呢!XD

to bob:

我男人也猜他是便衣!但便衣真的一定要長得那麼像流氓嗎?如果這是幹這行的必備偽裝,那這犧牲未免也太大了。

2/3/06 2:43 上午  

Blogger Cobain 說...

@@
所以說不是每個當臥底或是便衣的都像梁朝偉哪麼有形了,或許可以請fab 5幫全台灣的便衣和臥底的上課,假使真的有開課的話,我也要報名>_<....

2/3/06 10:21 上午  

Blogger Wey 說...

最近報上幾則警方小案大辦的新聞,確實有點執勤過當了!

愚以為,警察面對態度良好的違規民眾時,態度應當客氣,但不必說抱歉,他違規在先,被開罰單理所當然。面對態度兇惡的犯罪份子時,本身態度要強硬,才能讓對方屈服。當硬時硬,當軟時軟,說起來簡單,但實際執勤時其中的分寸不好拿捏。

另,很多刑警平日常跟三教九流人士打交道,久而久之自己江湖味也頗重,面對惡人,要比對方更兇惡,才制得了對方,所以很多刑警看起來都像兇神惡煞。此非刻意偽裝,而是耳濡目染所致。

2/3/06 8:29 下午  

Blogger Jessy 說...

警察的打字速度,應該會愈來愈快。在WOW上有不少從天堂二一路玩過來的警察,打字速度可以參加比賽。他們稱呼警局為「公司」,和我們一樣,是「去公司上班」。每天因為排班作息不定,經常二天沒閤眼,一有社會政治事件,常消失個三四天,爬著回家,上網打聲招呼,倒頭就睡。

3/3/06 10:34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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